治理滥用远光灯 榕市民呼吁推广莆田模式提高违法成本
2016-07-05 09:53:44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
化工路上闽A235BH等三辆车开着远光灯行驶 东南网7月5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吴臻/文 林丹/图) 7月1日深夜,福州南江滨西大道,一名大巴司机疑遭远光灯晃眼,撞上一名路人,随后该路人被一辆渣土车碾压身亡。该事故再次引起了市民对远光灯的关注。滥用远光灯,安全隐患大,但目前针对远光灯违法,处罚是扣1分、罚款100元,市民认为,处罚太低,难以达到震慑的目的。 去年,海都报曾报道,为了治理滥用远光灯违法,莆田交警采取“事后查纠”模式,效果显著。莆田模式得到省交警总队肯定。 对此,有市民呼吁,福州交警也应当学习莆田模式,严查滥用远光灯。 记者蹲守1小时 拍多车滥用远光灯 昨晚8:30许,海都记者来到前横路和化工路,此时路口正是红灯,有30余辆车停在路口等待,有12辆小车正开着远光灯。记者沿着化工路往三环方向走去,一些司机发现有人拍摄后,在人行横道处不但不减速,反而还加速扬长而去,还有的司机发现记者拍照后,瞬间切换灯光。因为灯光太刺眼了,在排查远光灯不到10分钟后,记者眼睛就流泪了,视线也模糊了起来。该路口滥用远光灯部分车牌号:闽A235BH,闽AM6083,闽AM5588,闽A900AG,闽AC521M,闽DR870E,闽AWY261。 晚9时许,记者来到东二环泰和广场前的过街人行道前。这里也有不少车开着远光灯,从化工路拐到连江北路。记者发现过街行人的身影,被远光灯一照,都模糊在了灯光中。该路口滥用远光灯部分车牌号:闽 A9939Y,闽A563Z2。“交规中明确规定,在市区有路灯的地方不允许用远光灯,远光灯会使对向车道的司机“瞬间致盲”。市民老刘说,之所以那么多司机滥用远光灯,主要是为了自己方便,视距更佳更远,便于提高车速。 在路口蹲守时,一些开着远光灯的车停下等红绿灯,海都记者上前劝阻,并采访了部分司机。大部分司机在记者劝导后,都关闭了远光灯。一些司机表示,自己是“报复性”开远光灯,因为“其他车开着远光灯,照得我什么都看不见,我索性也把远光灯打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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