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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检察官和同事追查五年 将性侵嫌疑犯绳之于法

2016-06-24 07:36:39任思言来源:福州日报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她是“守护者”

“总算把他们给绳之于法了。”在一起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中,蔡志洪和同事们追查了5年,终于将性侵多名少女的嫌疑人杨某以及帮杨某寻受害人的陈某和高某送上了审判席。

事情发生在2011年,警方接到初中女生小文的报警,称其与同学外出喝酒后被人性侵。“小文那时候才14岁,她和高某(15岁)是闺蜜,被高某和男朋友陈某(16岁)叫出去吃饭,喝了几杯啤酒后就没了知觉,醒来之后发现自己被性侵。”由于已经时隔多日,取证困难,高某和陈某对此事矢口否认,整个案件移送到检方时,因为证据不足而被退捕。

蔡志洪说,检方作出退捕处理,并不意味着不管这件事。检方根据小文提供的线索,找到其他被性侵的女生,由多名女生对高某和陈某进行指认。

“高某和陈某被多名女生指认后,最终供认了事情的真相,是一名40多岁的成年男子杨某教唆他们帮助寻找14周岁左右的女孩作为性侵对象。”这个案件虽说并不复杂,但是为了掌握充分的证据材料,蔡志洪与同事多次指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终于获取了有力证据,成功将3人绳之以法。

她是“授渔人”

虽说是“85后”的年轻检察官,但6年基层办案经历,让蔡志洪有了敏锐的洞察力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她常说:“‘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对于部分未成年人,一次性的帮扶不是解决之策,让他们掌握一门生存技能才是根本。”

小刘(17岁)通过爬窗方式进入老板王某的卧室,盗走一台笔记本电脑。案发后,被盗笔记本电脑已追回并返还被害人。在案件审查中,蔡志洪发现小刘因厌学、逃学,独自一人到福州工作,一时气愤而实施盗窃行为。因其犯罪情节较轻,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决定。

案件就此了结,蔡志洪找来小刘问:“你想学习一门技术吗?”他低着头小声说:“我喜欢做菜。”蔡志洪找来一家企业,让小刘在里面打工,由检察官、司法社工定期对其进行跟踪帮教。帮教到期后,小刘变得乐观、开朗。

蔡志洪说,现在她常想象着这个青春少年,在通往理想的道路上意气风发地生活。她越发觉得,用爱心去挽救一个孩子,再辛苦也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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