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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公示15家安全达标燃气企业 力争年底100%达标

2016-05-13 10:02:07 孙漫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5月13日讯(福州日报记者孙漫)为了让市民在挑选燃气供气企业时“有据可查”,近期福州市组织燃气行业专家,对各区燃气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昨日记者获悉,经严格考核,第一批共有15家燃气企业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条件,并向社会公示。

这15家企业分别为:福建润闽能源有限公司、福建闽能燃气有限公司、福州畅光燃气有限公司、福州恒源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福州开发区富侨贸易有限公司、福州市广发液化气公司、福州金顺液化气有限公司、福州福铁燃气有限公司、福州川田石化有限公司、福州发达燃料石化有限公司、福州润榕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福州福铁安然燃气有限公司、福州南台岛管道燃气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福州安然居管道燃气有限公司。其中,前4家得分较高为二级达标,其余为三级达标。

据市建委液化石油气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对管道燃气企业、瓶装燃气企业、燃气汽车加气企业的安全生产评审严格按照《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相关规定,一一考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总得分满分为100分;评价总得分多于或等于90分的,评定为二级达标企业;评价总得分多于或等于70分,且小于90分的,评定为三级达标企业;评价总得分少于70分的,属于安全条件不符合运行要求,评定为不达标企业。

市建委液化石油气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规定,若被认定为不达标企业,要立即停止运行,进行隐患整改,完善安全条件后重新评价,达到安全标准后方可继续运行。按照计划,福州市力争今年底实现达标率100%。

市建委液化石油气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公示期为7天,欢迎市民予以监督。市民如有异议,可在5月19日前向市建委液化石油气管理处投诉(投诉电话:83314541)。经过公示后达标的企业,将颁发“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或三级)达标企业”证书,有效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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