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共通道被改造成停车场 侵犯其他业主物权
2016-05-05 09:31:44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联湖花园内车辆堵住了通道。 福州新闻网5月5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陈木易/文石美祥/摄)昨日,家住元帅路联湖花园小区的林先生致电本报热线968800称,小区楼下的通道被有车业主改造成了停车场,影响正常通行,同时他还质疑改造成停车场的行为是否合法。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联湖花园小区看到,本就不大的公共通道上,停着不少私家车。林先生说,这个小区长期没有物业管理,小区也没成立业委会。公共通道被改造成停车场的行为,是小区里有车的业主们联合起来一起弄的,并还聘请了一名保安。 据林先生介绍,除了公共通道外,小区内架空层里原来用来停放“两车”(自行车、电动车)的区域,也被私家车占用。 “最堵的时候,电动车都不好过去,如果不小心刮到了小车,那该怎么办?”林先生说,为此他曾向保定社区反映多次,但都没解决。 据门口保安介绍,目前小区内停有30多辆私家车,他们只允许小区业主的车进入。随后,记者想通过该保安获得联系方式,希望能与有车业主的代表进行沟通,但遭到其婉拒。 之后,保定社区的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早在2013年,社区就已介入处理此事,并一直在协调。她无奈地告诉记者,社区工作人员甚至加班加点,选择在晚上的时间到小区内号召所有业主一同开会协商解决,但是大部分业主对此始终不愿参与进来,因而导致问题一直未能解决。在这期间,社区也只能做到督促有车业主将车辆有序停放,尽量不影响大家通行。 “希望有相关诉求的业主能够组织一下,与有车业主代表及社区共同坐下来,一起来解决问题。”该工作人员说。 福建知力律师事务所周林律师表示,小区的选址、功能区的划分、道路规划、建筑风格等都是在建造前经过相关部门层层审批确定下来的。小区规划道路改造同样须审批后方可动工,随意改造很容易影响小区的功能适用。如果上述行为未依法报批,擅自将小区通道改为停车场,相关业主则涉嫌违法。此外,小区的道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财产,如果上述行为是属擅自更改成停车场,还侵犯了其他业主的物权,其他业主有权根据《侵权责任法》和《物权法》要求相关业主停止侵权、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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