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福建频道首页>福州>社会> 正文

榕集中整治占道经营 “两车”执法整治同时开启

2016-04-16 08:38:34莫思予来源:福州日报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4月16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莫思予 通讯员 许流钦)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昨日透露,今日起对占道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两车”(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的整治工作也进入执法整治阶段。

这位负责人说,今日起至11月30日每天7:00至23:00,各区都要组织不间断巡查和整治行动,加大夜间和节假日的巡查监管和整治力度,及时查纠各种摆摊设点、店外店违规占道经营行为,每月至少组织4次以上的集中整治统一行动。

市城管委和市交警支队将派员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区重要节点、路段整治情况进行督查。“业主需按照规定地点、时间经营,严禁擅自改变时间、地点经营或者发生扰民行为,否则取消经营资格。”该负责人说。

针对“两车”的整治工作也在今日进入执法整治阶段。对乱停放的车辆,若属于临街商家或单位的,一次劝导,二次罚款,三次按照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移送工商部门处理。若属于前来购物或办事人员的,车主在现场的,责令车主立即将车辆停放到规定的停放线内;车主不在现场的,一律将乱停放的车辆搬离到就近的停放点或暂扣到规定的停放点。

同时,对全市代管点划线、标牌进行清理规范。17条禁停放道路和9条景观大道,将配备2名专职“两车”停放督导员,每天上路巡查;屡教不改的乱停车辆,执法人员按规定处罚或搬离暂扣。

市政工程管理处关于2016年度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年度计划已经编制完成。根据计划,今后将按路段或片区集中审批,统筹安排同一路段或同一片区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具体施工时间,减少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

大型挖掘项目施工方案需经审查认可,尽量缩短占用、挖掘项目的许可工期。项目实施前,要求申请单位做好各种地下管线调查协调、绿化迁移等前期工作,避免边施工边协调,出现“围而不建”现象。对存在“围而不建”现象的,将约谈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