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福建频道首页>福州>社会> 正文

合同未到期房东断电 租户观赏鱼死亡损失上百万

2016-03-17 08:12:49林洛羽 吴隽 吴榕昌来源:福州日报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合同未到期房东断电 租户观赏鱼死亡损失上百万

福州新闻网3月17日讯(福州日报见习记者 林洛羽 吴隽 实习生 吴榕昌文/摄)“我养的鱼都死了,损失百多万元。”近日,观赏鱼养殖户杨先生拨打本报党报热线83751111反映,他在仓山则徐大道368弄租的厂房合同还未到期,房东却在未通知他的情况下断水断电,导致他养的观赏鱼大量死亡,损失巨大。

厂房遭断电 大量观赏鱼死亡

15日下午,记者来到杨先生所租的厂房。杨先生介绍,他从转租人陈某那里租下该厂房的一部分,包括3间房屋及部分空地,其中靠角落的一间专门用于养观赏鱼。主要养殖的是魟鱼,市场价格很高,大大小小有百来条。

“10日上午9点左右,房东把电断了,要不是我亲戚刚好来这边,我们都还不知道。”杨先生说,他养的这些鱼需要将水温控制在28℃左右,并且要不间断供氧。“断电前没有跟我们打招呼,当天下午鱼基本上都没什么气了,很多是用于繁殖的种鱼,初步估计损失150万元左右。”

“房东说我们没有交电费,去年12月就断了一次电。可事实上我们不止交了电费,还帮他们垫付了。”杨先生告诉记者,他租的这块区域有单独的电表和水表,水电费都已结算给了转租人陈某。杨先生还向记者出示了他在2月23日支付的整个工厂1月和2月的电费及违约金发票,金额分别为8686.18元和7268.44元。“11日我还付了一次房租和我这块的水电费。”杨先生手上还有向陈某转账的银行凭证。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