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1249家单位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 被责令整改
2016-03-15 08:15:36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销毁伪劣消防产品。 福州新闻网3月15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曾建兵/文 叶义斌/摄 通讯员 黄绿荣)14日下午,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经侦支队联合举行2016年全市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议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集中销毁仪式,福州1249家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单位被责令整改,当日销毁假冒伪劣消防产品300多件(套)。 今年重点整治12种消防产品 福州公安消防支队负责人介绍,今年,上述三部门将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消防泵控制设备、防火卷帘控制器、消防应急灯具、灭火器、防火门、防火卷帘、有衬里消防水带、消防软管卷盘、洒水喷头、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防火涂料12种消防产品列为检查整治重点。 该负责人强调,消防部门将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经侦支队等部门继续加大对不合格与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打击力度,对大型建设工程、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各类消防产品严格实施监督检查。对使用不符合市场准入制度和质量不合格消防产品的消防工程,一律判定为不合格,并依法责令安装、使用单位限期整改,依法实施处罚。 将追究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者刑事责任 目前,相关部门已建立信息通报、联合执法机制,相互通报在各自领域内检查发现的制售及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情况,运用消防产品流向登记制度和平台,严把流向监控关,将消防产品使用环节出现的质量问题,追踪溯源到生产和销售环节,并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的,提请公安部消防产品评定中心暂停或撤销产品的认证、型式认可证书。 公安消防部门将以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案件为突破口,与公安经侦、治安部门密切配合,对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罪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社会单位和市民如发现生产、销售和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活动,可向96119、12315、12365、12331等平台进行投诉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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