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福州市两家公司被通报批评
2016-02-23 07:49:32来源:福州日报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
福州新闻网2月23日讯(福州日报记者孙漫)昨日记者从市建委获悉,近日福州市对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其中,红星美凯龙、南通卫生院门诊楼、福清民政大楼等项目在建筑节能设计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问题,福建省九龙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福州恒信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事务所未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被通报批评。 据市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共抽检市区及福清市、长乐市、闽侯县12项在建工程,其中公共建筑7项,居住建筑5项。共涉及12家建筑设计单位、8家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查中发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绿色建筑设计水准与《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2015》有一定差距,普遍存在专项设计不到位、技术措施不恰当、计分依据不明确等问题。 12个项目中,福建省九龙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上街镇红峰社区文体综合中心5#楼项目未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该项目为2014年之后立项);华润万象城本地适宜技术选用不足;南通卫生院门诊楼、福清民政大楼2个项目选用技术措施与计分均存较多问题。 福建水立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的长乐市闽运中心客运站项目节能专篇与节能报审表中的节能材料热工性能参数不一致;嘉博(福建)联合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华润万象城项目,重庆卓创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原重庆海石建筑设计院)及福建省中景建筑设计院设计的红星美凯龙项目,时代建筑设计院(福建)有限公司设计的香槟花园1#、2#楼项目,外窗、东西向外墙等部位均未按规定指标设计。 此外,福建省合道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阳光环站新城项目未按要求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红星美凯龙等公共建筑项目也未同步设计用电分项计量装置与能耗监测系统。 检查中,还发现一些项目选用的绿色建筑措施未提供佐证材料,如节能优化设计、结构优化设计存在明显不合理;降低热岛强度措施无图纸及计算文件支撑。结合海绵城市要求,较多项目主动采用雨水的渗、滞、蓄等措施,但相应图纸与计算尚不到位,未落在实处。 市建委对此次首检时设计未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福建省九龙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福州恒信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事务所予以通报批评,责令补充绿色建筑设计文件。 据悉,2015年市建委制订《关于加快推进福州市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当年起,福州市新立项的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保障性住房、大型公共建筑及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全面实施绿色建筑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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