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警方公布4类诈骗案件 加"董事长"微信员工被骗500万
2016-01-19 08:44:20来源:福州晚报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
相关阅读:
- [ 01-19]去年扒窃警情同比下降近三成 厦警方揭底扒手伎俩
- [ 01-19](警方提示)假期来临 求职陷阱要识别
- [ 01-19]四川警方抓获78名人贩子 解救15名婴幼儿
- [ 01-19]为挽回女儿男子报假警 被厦警方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
- [ 01-19]警方调取北医三院产妇事件视频 院方:千万索赔不实
- [ 01-19]美国女司机交通肇事却枪杀无辜 警方:毫无道理的暴力行为
- [ 01-18]福州警方支招电信网络诈骗 输错5次密码冻结骗子账户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