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福建频道首页>福州>政经> 正文

福州推进市区产业"退二进三" 五类企业搬离城区有奖

2015-12-22 07:35:26朱毓松来源:福州日报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随迁员工可获

2年过渡期生活费

《政策》还从员工保障、人才引进及用工、加强管理等方面,进一步为企业“退二进三”创造条件。

根据《政策》,愿意随迁的员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缴纳方式不变,企业须按照省政府最新公布的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发放2年搬迁过渡期生活费,并明确保障企业员工的范围为“被收储企业上一年度医保、社保名册内缴交年限一年以上的员工”。

《政策》提出,鼓励企业招用技能人才、专业人才,在企业搬迁投产后3年内,每招用1名技能人才或专业人才,按照1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其余新员工,按照5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累计奖励不超过10万元。

《政策》要求,除必需的安全、节能减排、环保设施改造项目外,一律不得在企业现址投资建设。为避免出现违章抢建,《政策》还规定,存在的违法建设,依法予以强制拆除不予补偿;对于利用土地、厂房进行出租,而租赁经营不在企业主营业务范围内的被收储企业,自通知收储之日起应终止租赁关系,进行出租清退。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