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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整治改装摩托车、燃油助力车 飙车族一律顶格处理

2015-11-26 07:57:05陈敏灵来源:福州日报责任编辑:林晨我来说两句

无证驾驶

将行政拘留15日

根据规定,2012年10月后生产的燃油助力车,属违法生产车辆,不得上路行驶,如驾驶此类车辆上路行驶,应按机动车相关规定予以认定和处罚。

市交警支队民警告诉记者,警方在行动中暂扣的大部分违法车辆,均为无牌或假套牌车辆,且驾驶人大多没有驾驶证,属无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因此,民警对他们分别处以罚款300元,并拘留15天以下、扣留车辆的处罚。对初次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未成年人,则以教育为主,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不过,对强行闯关阻挠执法,甚至殴打执法民警的违法行为人,警方将依法予以严惩。据介绍,根据本月起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对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进行暴力袭击的,将按照妨害公务罪的规定从重处理,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联合市容部门

检查停放点违法车辆

燃油助力车、改装或拼装摩托车不仅大多无牌无证,而且车速快、噪声大,常常扰民还扰乱交通秩序。记者了解到,接下来,警方将加强对城区校园周边、鼓山、五纵七横道路、江滨大道、二环路、三环路及县(市)城关、国道等重点路段的巡查力度。同时,加大对此类车辆飙车集合点的检查,以及事中、事后违法行为的查处,发现飙车车辆一律查扣,顶格处理。

另外,警方还将联合市容执法部门,对“两车”停放点上的无牌、超标电动自行车和无牌摩托车,经现场拍照录像取证后,进行扣留车辆核查,并严查14岁~22岁使用两轮车辆飙车的学生群体、社会年轻人,将查处情况及时抄告所属学校、教育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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