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头为福州新区引才可获补助 人才购房可获补贴
2015-11-21 12:16:47来源:福州晚报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
猎头为福州新区引才可获补助 市财政货币补贴支持人才购房 福州新闻网11月21日讯(福州晚报记者毛小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福州新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新区可参照自贸试验区高层次人才支持办法,意味着自贸区人才政策可覆盖福州新区。记者昨天获悉,市人社局将从多方面对接落实《意见》,做好新区人才工作。 猎头引入人才可获补助 推进用人主体自主引才,以猎头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按照猎头经费30%、最高10万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补助。 对引进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高层次人才,可聘任中高级管理职务(职称),不受评聘时限和岗位职数限制;对引进到事业单位的,不受单位现有编制限制。引进新区建设专才,编制、职数已满的,可先安排,逐步消化调整到核定的编制职数内;使用公务员或参公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按照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规定,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进行招聘和管理。符合条件的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到新区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对于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 优先支持新区企业申报国家和省重点引智项目计划,入选国家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给予不低于20万元的引智经费资助;入选省“外专百人计划”和省“高端外国专家团队引进计划”的,给予20万元引智经费资助;入选省“服务重点扶贫县、革命老区苏区发展及闽台合作引智专项计划”的给予5万元~10万元引智经费资助。 直接确认各层次人才 简化人才评价认定程序,由新区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定期或不定期对符合条件的人才进行直接确认,改变以往通过资格审核专家评审认定的办法。分杰出人才、创业创新领军人才、紧缺急需创业创新人才三个层次,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给予25万元~200万元的安家补助;对入选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百人计划”的团队、海外人才和国内人才,给予300万元、200万元和100万元补助。 针对企业等用人单位提出的实用型、技能型人才需求,指导新区按照“错位配套、分别支持”原则,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并给予用人单位聘用补助、众创空间培育补助、创领办企业资金支持。财政货币补贴支持人才购房在市委人才办牵头下,在福州软件园、福州高新区、马尾区、福清市等产业人才相对集中的县(市)区、园区配建人才公寓,或者在人才相对集中的地方选取部分商品房作为市人才公寓的补充房源。通过市财政货币补贴的形式支持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进行购房,给予租房补贴,发挥储备中心人才储备职能,解决人才住房紧缺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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