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需满足连续缴费满12个月
2015-11-19 16:12:18来源:福州晚报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
福州新闻网11月19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问: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职工在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已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同时符合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政策。 问: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情况有哪些? 答:医疗事故和境外(含港、澳、台)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应由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医疗费用;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已支付的生育医疗费用(生育保险不实行重复报销和补偿报销)。 问: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报销住院分娩医疗费,需要分娩前到医保中心办理产前登记吗? 答:不需要。在女职工住院分娩时,提交社会保障卡和计划生育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给定点医院,委托医院审核有关生育证件,就可刷卡结算分娩医疗费。 问:生育保险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的报销标准是什么? 答:福州市生育保险医疗费实行定额管理。凡符合医保、生育保险“三目录”的住院分娩医疗费,在定额之内的按实际费用结算,超过定额的按定额结算。定额标准:住院分娩单胎顺产2500元,难产(包括多胎)3300元,剖宫产5300元;流产(引产)2000元。 问:分娩期间发生合并症、并发症的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答:分娩住院期间,下列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高血压、糖尿病、肝损伤、羊水栓塞、产后大出血、产后低蛋白血症、子宫肌瘤剔除术、卵巢囊肿剔除术、子痫、血小板减少症、心脏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胎儿娩出14天(含14天)后,生育女职工的医疗费用不再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
相关阅读:
- [ 11-04]人社部专家:生育保险基金可承受“二孩”增支
- [ 10-23]漳州市降低生育保险费率 扩大生育保险参保范围
- [ 09-07]厦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个人不用缴费 用人单位缴费
- [ 09-07]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个人不用缴费 用人单位应参保并缴费
- [ 08-24]泉州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调整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