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已实施多日,记者依然在市区目睹执法人员与非法营运者上演“猫捉老鼠”戏码
轮椅车上路载客,为何禁而不止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入口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扎堆占道等待载客。
东南网11月1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何祖谋 文/图)
12日,《福州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管理办法对残疾人车的销售、上路、监管、改装都有明确规定。虽然“有法可依”,但记者调查发现,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法载客的情况并没有收敛。
记者亲历:
闹市区上演“猫捉老鼠”
17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入口处,只见七八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停在路旁,准备拉客营运,其中两三辆装饰华丽。可能是在医院旁缘故,客人很多,十几分钟这些车就载满客开走了。不一会儿,陆续又来了五六辆轮椅车。记者仔细观察,这些轮椅车的驾驶员手脚麻利,看不出有何残疾症状。
正在这时,福州市交警、交管以及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突然到来,几辆轮椅车立即分散开走。不过,执法人员离开不到5分钟,这些轮椅车又返回拉客。记者目睹了一场现实版的“猫捉老鼠”戏码。
为了解真相,记者决定搭乘一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师傅,去台江区长寿路多少钱?”
“10块。快上车,再慢我就拉别人了。”
这辆林姓师傅的轮椅车虽然外装精致,车后座却十分狭窄,坐一人还行,两人就太挤。
记者问:“你的车怎么没有牌,不怕被抓?”
“你看市面上像我这种载客车有几辆挂牌的?九成都没有!我干这行快4年了,从没人过问。”林师傅说,他平常每天从早上7时干到晚7时,赚200多元,周六周日可赚300元左右。
记者又问:“我看你是健全人,怎么开这车呢?”
“不瞒你说,我小姨子脚残疾,她在厂里干,车也闲着。我把车牌卸下,改装一下载客赚钱。若车被扣,就拿牌去取。我每个月给她几百块补贴,这不两全其美吗?”林师傅说。至于车子,只要花上2000元左右,在医疗器械专卖店买辆残疾人代步车,改装一下就行,无需任何证明。
“现在《福州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实施了,就不怕被抓,罚款1000元呢?”
“如果载客被抓‘现行’,那就自认倒霉。没抓到就没事!”不过,这位林姓驾驶员对记者说,今后政府若查得紧,他也只好改行了。
执法人员:
残疾人车载客隐患大
记者了解到,福州市一直很重视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管理。2004年11月,对五城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予以置换,每辆补助500-1000元,共置换832辆,并予免费上牌发证。加上近几年新增注册的264辆,目前五城区有证的残疾人代步车共1096辆。
福州禁止不符合规定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在城区行驶,禁止使用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从事营业性运输、载客活动。
但实际上,这种非法行为边整边冒、禁而不绝。不少轮椅车其实是由健全人驾驶的,有的还擅自安装斗篷(雨棚)。轮椅车非法上路营运,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侵害了残疾人正常使用机动轮椅车的权益。记者了解到,此类非法营运的轮椅车虽然没有确切数字,但从去年以来已查获100多辆。
执法人员说,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法营运取证难,执法难度大,给城市交通带来安全隐患,出了问题往往无人负责。
今年福州市民主党派人士提出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情况的意见建议后,市政府决定从今年8月1日至10月31日,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违法违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联合整治行动,严厉整治改装残疾车、无牌无证残疾车、健全人驾驶残疾车、残疾车路边乱停靠、残疾车闯禁行、残疾车非法营运、制售超标残疾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市法制办牵头起草了《福州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并于今年9月30日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专家建议:
为轮椅车制作“身份证”
如何更有效地整治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法营运?在采访中,有市民建议,要从源头开始管理,厂家不要生产有后座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商铺也不要卖不符合规定的车。
“要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制作‘身份证’,以区别非法营运的黑车。”福州大学社会学系主任甘满堂教授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应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定制防伪车贴,有利于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识别,有利于对非法运营黑车进行清理,同时保障残疾人的出行权。
长期关注民生问题的省人大代表陈展弘建议,政府要加大对残疾人生活的了解和帮助,对有实际困难的应提供帮助,增加他们就业和自主创业条件,提供就业机会。对那些从事非法营运的残疾人,应通过其他残疾人或残疾人组织、协会进行劝导。至于正常人、健全人利用残疾人代步车进行非法营运的,应加大执法力度,发现一起,查实一起,惩处一起,绝不手软。
专家观点:
要敢于对滥用权利者说“不”
□立东
本来用于关爱残疾人的轮椅车,怎么会成了运营载客的工具?又怎么成了难以治理的交通违规问题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管理者对权利滥用者太仁慈!
下肢残疾人有购买和使用轮椅车的权利。任何权利都有边界。下肢残疾人将轮椅车的牌照或者车,有偿或者无偿提供给别人作营运车辆,就是滥用权利的行为。专门销售残疾人轮椅车的经营者,当他们向非残疾人销售或者改装轮椅车时,也是一种滥用权利的行为。现代治理的核心问题,是权利与义务的平衡问题。治理残疾人轮椅车违规经营乱象,就应对滥用权利者说不!比如,当下肢残疾人将轮椅车的牌照或者车,有偿或者无偿提供给别人作营运车辆时,就意味着他们放弃坐轮椅车的权利,不仅要罚款,而且要取消其使用轮椅车的权利。只有严管重罚,残疾人轮椅车运营乱象才会得到遏制。
(作者为福建省社会建设研究会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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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禁止轮椅车上路营运
《福州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非下肢残疾人员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违者处罚50元,拒绝当场接受处罚的,可以扣车。“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违法从事经营性活动的”,违法的非残疾驾驶员将被处以1000元罚款。从事经营性拼装、加装、改装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或者销售拼装、加装、改装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从事道路客运、货运经营活动”,“不得载人”;违法的残疾驾驶员将处以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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