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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高新区购房最高补3万 申请受理截至2016年6月30日

2015-10-31 08:52:27邱也栩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林晨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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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0月3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邱也栩)上周,闽侯县(除高新区)出台楼市刺激政策,购房最高补贴三万元。昨日,记者获悉,福州高新区(托管闽侯县南屿镇以及上街镇的建平、新洲、厚庭、马排、马保等5个村)也“依葫芦画瓢”,推出了同样的财政补贴政策:购房按面积不等,可享受1万~3万元补贴。

同一套房屋 只能享一次优惠

在这份《福州高新区关于实施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财政补贴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记者看到,相关细则与此前闽侯县出台的补贴政策一致,具体为:购买户型在60平方米以内的,每套给予1万元的财政补贴;购买户型在60~100平方米的(含60平方米),每套给予2万元的财政补贴;购买户型在100~144平方米的(含100平方米),每套给予3万元的财政补贴;购买户型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含144平方米),每套给予2万元的财政补贴。购房时间以商品房网签合同中记载的时间为准;户型面积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产权总登记后不进行多还少补。

通知提及,优惠政策自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施行,申请受理时间截至2016年6月30日,到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购房补贴优惠。

此外,政策执行期前完成商品房网签的,注销后再由原购买人或其家庭成员重新购买同一套房屋的,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执行期内完成商品房网签的,若需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已领取财政补贴的,应在注销前先全额退还财政补贴;同一套房屋,只能享受一次优惠政策。

整个片区 回到同一“起跑线”

购房补贴对市民来说是好事,可对于有项目在闽侯和高新区的开发商来说,心情却有些复杂。

深深地产市场部经理林周表示,闽侯县的补贴政策出来后,甘蔗、荆溪等区域内的板块相对高新区形成一定的价格优势,本希望借此冲一冲量,没想到高新区也跟进补贴。

“等于整个片区又回到了同一起跑线”,分流的期望落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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