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关区首票"旅游购物商品"通关 顺利申报放行
2015-10-24 07:58:09来源:福州日报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闻网10月24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林晗 通讯员 福关宣)近日,福州关区首票“旅游购物商品”出口货物在马尾青州港顺利申报放行。这标志着新型的“旅游购物商品”贸易模式在福州口岸正式落地实施。 据介绍,此前旅游购物的商品只能参照普通出口货物申报出口。为支持和促进旅游购物商品出口,福州海关出台了“旅游购物商品”货运出口监管操作规程,支持在江阴集装箱码头拼箱仓库、青州集装箱码头拼箱仓库、三明陆地港拼箱仓库等3个海关监管场所开展“旅游购物商品”出口业务。今后,“旅游购物商品”出口将不申请出口退税和外汇核销,允许将商品归整为几大项商品申报。 |
相关阅读:
- [ 10-23]福建跨境人民币业务跃居全国第六广东福建广西海南实施检验检疫通关一体化
- [ 10-23]广东福建广西海南实施检验检疫通关一体化
- [ 10-22]新疆巴楚再现“唐僧师徒蔚头国通关”情景
- [ 10-22]新疆巴楚再现“唐僧师徒蔚头国通关”情景
- [ 10-17]裴金佳调研海峡旅游服务中心建设及五通码头通关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