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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进一步推广新能源汽车 年底前购买双倍补贴

2015-10-20 08:08:21朱毓松来源:福州日报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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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690辆 将建换充电设施

福州新闻网10月20日讯(福州晚报记者张笑雪)记者昨日从市政府获悉,为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在福州市的推广应用,福州市出台《关于贯彻省政府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八条措施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福州市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690辆。省、市将按照国家同期补贴标准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予以配套补助。新能源非公交汽车在福州市上牌的,除省里配套补助国家补贴标准的60%,福州市配套补助40%。

在公共领域,2014年至2016年全市各级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新增或更新机要通讯、公安巡逻(城区)、城管执法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每年占比应不低于30%,以后逐年扩大应用规模。

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底,全市公交车、出租车等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应全部选用新能源汽车;环卫、物流、机场通勤等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30%。企事业单位应鼓励本单位职工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汽车如何解决充电问题?《意见》对此作出明确规划,将充分利用现有的停车场、路灯灯杆、咪表、加油站、加气站等场地建设充换电设施;鼓励有条件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对现有停车场(位)配建一定比例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城市新建小区和公用停车场按不低于20%的比例规划和配置充换电设施;充换电设施补贴按省政府相关文件执行。

据了解,目前,福州正在加快编制和落实福州市中心城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专项建设规划。

在收费方面,充换电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我市将加快制定与落实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服务费价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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