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福建频道首页>福州>社会> 正文

丈夫“藏”两孩不让见面 声称要孩子得给他30万

2015-09-05 08:08:45吴康乐来源:福州新闻网责任编辑:唐丽萍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福州新闻网9月5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吴康乐)去年7月丈夫将两个小孩带离陈燕景(化名)身边,至今不让见一面。虽然法院判决不予支持离婚,但陈燕景度日如年,不仅被婆家赶出门,见不到孩子,而且结婚时的彩礼交给了婆婆,娘家和婆家又有几百万元的投资往来,不是离婚能简单解决的。

“孩子是无辜的,丈夫将孩子带离身边一年多,还称要孩子得给他30万元。”近日,陈燕景报警求助要求见孩子,台江区瀛洲派出所出警协调。

结婚后丈夫出轨

2011年4月份,陈燕景和黄某(长乐金峰镇人)结婚,第二年,第一个男孩经剖腹产出生,2013年10月,第二个男孩出生。根据陈燕景的描述,当她怀第一个小孩时,已经发现丈夫出轨,曾当面指出来后遭到“家暴”。“将怀孕9个月的我推倒。”陈燕景向瀛洲派出所报警。

接下来,黄某一直要求和陈燕景离婚,2013年10月份,两人的第二个小孩也是经剖腹产出生。“这时候丈夫用剖腹产两个孩子为理由离婚,声称要和外面的女人生孩子。”陈燕景一直觉得丈夫在对她造谣。

直到2014年7月份,陈燕景说,丈夫一家将第一个小孩从她身边带走“藏匿”,9月份,又将第二个小孩带走。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