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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加强执法力度 部分用人单位高温津贴仍难落实

2015-08-28 15:22:50 赵锦飞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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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入夏以来,福州市加强了高温天气期间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将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环境卫生、加工制造行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用人单位高温津贴发放情况有了明显好转,但仍有一些企业员工的高温津贴难落实

高温津贴,为何难入袋?

  一处建筑工地上,工人们正在扎钢筋。

东南网8月28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赵锦飞 实习生 孙梦新 林芳霖/文 王毅/图)

在“烧烤模式”的天气中,高温津贴是一剂心灵的“凉药”。近期,记者在福州市走访了多个岗位,发现较之以往,高温津贴政策落实情况有了好转,但仍存在一些公司不发津贴、以实物代替等现象,好政策还需要进一步落实。

高温津贴,

到哪儿去了?

7月16日上午,记者在晋安区新店镇西园路上采访了正在送件的快递员小张,他是福州申通快递公司的一名员工,上班时间为9时至17时,每天在炎炎烈日下送快递。小张说,知道这一津贴政策,但从未收到津贴,他没有向劳动部门反映,因为觉得反映了也没用。

记者联系了福州申通快递公司总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员工每人每月有100元高温津贴,此外还发放一箱菊花茶和一箱花生牛奶。但据记者了解,快递小哥们并没有收到这一津贴。

记者在鼓楼区通湖路口又采访了全峰快递公司快递员小王。他说公司从未发放过高温津贴,连消暑物品也没有。此外,韵达快递、百世汇通等多家快递公司的快递员都表示没有收到高温津贴。

当天午后,记者来到福州海峡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旁边的施工工地。烈日当空,45岁的建筑工人胡师傅一边擦汗,一边对记者说:“我们的高温津贴每天1元,和工资一起发。工地里都放着凉茶让我们喝,要是中暑了,还有藿香正气水。我们这种做一天挣一天的,有津贴就算不错。”

8月6日中午,室外温度高达35℃。福州公交集团出租车司机林师傅告诉记者,他到公司两年多,从未收到过任何高温津贴,但公司每年夏天都发放消暑用品,通常是菊花茶、冬瓜茶、王老吉等饮料,以及绿豆、蜂蜜等。该公司的方师傅也说没有拿到一分钱,只领到一箱王老吉和一瓶蜂蜜。在福州海峡出租车公司工作了6年的陈师傅对记者说:“我从没拿到高温津贴,今年就发了王老吉等3箱饮料。”

对此,福州公交集团出租车公司总经理金勇回应说:“公司高温津贴按照规定是每人每天1.5元,共发放122天,我们给每人发蜂蜜和茶油,加起来还高过标准50多元。”福州海峡出租车公司负责人黄先生说,夏天时会发凉茶之类的消暑饮品,但是高温津贴不由公司发放,已经包含在司机每日收入中。

记者了解到,这些防暑物品属于福利或劳保用品,发放没有硬性规定,但不能冲抵高温津贴。若把实际应发放的津贴用实物冲抵,发了东西就不发或少发高温津贴,不符合规定。

  一家炼钢厂内,工人在高炉前工作。

高温津贴,

为何难落实?

根据我省《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规定,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在每年5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按月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高温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2元。

记者从福州市人社局了解到,经过连年整治,这几年来福州市高温津贴发放情况有了明显好转。从今年6月中旬到8月中旬,该局联合工会、建委等部门单位,针对加班时间、休息休假以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开展排查,排查了1415家企业,涉及14万多名员工,只有两家企业逾期发放高温津贴,已经责令其进行整改。

“如今企业招工难,要用福利来笼住员工的心,因此大多数用人单位都能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目前我们还没有接到这方面的投诉,只要有投诉,受理之日立案,5个工作日内依法处理,对违规企业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福州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处相关负责人说。

然而,高温关怀大打折扣的情况仍然存在。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谢宏忠说,从目前看,一些中小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成为高温津贴未落实的重灾区。发放高温津贴意味着增加人工成本,因此,一些企业发点饮料、给点钱,稍微意思一下权当应付。此外,许多一线劳动者不了解高温津贴政策,即便知道,为了生计,他们也不敢冒着被“炒鱿鱼”的危险跟老板叫板,这就是目前劳动部门高温津贴零投诉的根本原因。特别是许多灵活就业人员业已成为发放高温津贴的“盲区”,因为这些人派遣单位不管,用人单位不管,如出租车司机这一类职业,许多是挂靠在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复杂。原则上,只要与用工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用工单位就有义务支付高温津贴。但是,许多灵活就业人员并非与用工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有的是承包关系或其他关系等,无法通过法律进行约束。

谢宏忠还说,高温津贴的标准也存在争议,尤其是室内劳动者。记者查阅了福州便民呼叫中心12345,很多诉求件都是关于高温津贴发放对象的争议,如社区服务站人员是否该享受高温津贴。“室内33℃的条件很难界定,不同区域差异很大,测量复杂,劳动部门也很头疼,这也导致了落实难的问题。”谢宏忠说。

用人单位为何存在侥幸心理?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蔡思斌说,这归根到底是执法的问题。企业在高温津贴上的守法意识淡薄,一方面固然是能省则省节约成本,另一方面则是法不责众的违法零成本预期,大多以责令整改或较低数额罚款完事,企业无关痛痒。

  几位环卫工人在工作间隙,前往免费饮水点喝凉茶。

高温津贴,

该怎么落实?

谢宏忠认为,好政策关键在于落实,政府部门应当为劳动者举报提供更便捷的平台和途径,让劳动者的所有举报都能得到及时回复。如果企业不依法发放高温津贴的行为被证实,就应纳入企业诚信记录,直接影响到其经营行为,成为“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大数据的重要组成部分。另外,各地可根据具体情况,出台相应的法规细则,如挂靠劳动关系的员工的高温津贴费用如何支付,室内温度规定要有可操作性。

在蔡思斌看来,高温津贴的落地,要用法律来兜底。国家《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同工同酬是劳务派遣员工的权利,高温作业的劳务派遣工应该要像用工单位的其他劳动者一样享受高温津贴。但对于挂靠劳动关系的情况,法律尚无规定,应该做出明确规定。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劳动监察执法,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减少违规现象,还要加大工会、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力度,形成合力。“问题的关键在于《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对企业不发放高温津贴的做法没有规定明确的罚则,导致部分企业对高温津贴不以为然,这个空白一定要补上。”蔡思斌说。

蔡思斌还建议,按月支付高温津贴一定要贯彻到位,许多企业为逃避此项义务,以一次性发放为借口,拖着不发,最终不了了之,这需要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另外,上海的做法可资借鉴,今年修改的《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明确了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包括奖金、津贴等分配办法,员工可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的方式主张权利,这既可提高高温津贴发放的执行力,又可提高员工的知晓率。

福州市人社局表示,将通过新闻媒体、上门送法等途径,宣传关于防暑降温劳动保护的法律知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记者点评>>>

要制度“清凉”,更要执行“硬度”

烈日炎炎,许多劳动者由于工作需要,接受烧烤模式的“烤验”。每人每月200元的高温关怀,钱并不算多,但这是给予特殊劳动者的劳动保障、劳动权利,这或许能在炙热的夏天为他们带来一丝凉意。

近几年来,各地高温津贴发放情况逐年好转。如福州,记者查阅了福州便民呼叫中心12345,统计数据让人欣慰。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8月底,有关高温津贴的诉求件为24条,去年同期为15条,今年为6条,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可是,许多劳动者缺乏维权意识,也不敢跟老板叫板,导致数据可能存在失真,对此我们不能掉以轻心。

在现实中,这种“清凉”制度在一些企业员工的眼中,只是望梅止渴,看上去很美,却无福享受。一些企业不发、少发高温津贴,以实物来取代高温津贴,一些企业更是以法不责众的心态消极对待,根本的原因在于制度执行力缺少“硬度”。制度有温度,更要有硬度。好的制度如果不落实,终究也只是个摆设。

好制度,关键在于执行到位。提升执行力,这就需要劳动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如今是信息社会,更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将这种违法记录录入大数据,这样才不会让用人单位或雇主存有侥幸心理。此外,机制不顺,加上目前享受高温津贴的范围、标准缺乏操作性、处罚没有明确的细则,这些都是硬伤,需要有关部门及时堵上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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