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金山派出所保安声称能"捞人" 收钱5000元获刑
2015-08-28 08:43:23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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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新闻 骗同事10万后 派出所女协警失联 东南网8月28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曾会文)福州金山派出所女协警,虚构丈夫投资需资金周转,骗取同事10万元后,玩起失联拒不还钱。福州仓山区法院日前一审判决:陈某甲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2年,女子陈某甲(1987年生)担任福州市公安局金山派出所协警期间,虚构丈夫投资需要资金周转,向同事欧某某借款10万元,借钱后用于偿还个人借款。借到钱后,陈某甲编造各种借口,拒不还款,还更换了联系方式。 2012年11月12日,陈某甲在福州市工业路与祥坂路口,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陈某甲家属退还诈骗款项10万元。欧某某对陈某甲的犯罪行为予以谅解。 陈某甲的辩护人提出,陈某甲和欧某某之间是借贷纠纷,陈某甲不构成诈骗犯罪。 法院认为,陈某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达10万元,数额巨大,她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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