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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平台在榕非法集资96万元 “高回报”暗藏陷阱

2015-08-27 08:10:26程明来源:福州晚报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8月27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程明 通讯员 榕公宣)非法集资出现新手段。近日鼓楼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发现,深圳市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在福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96万元。经查,该分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以月息1.3%~1.5%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然后再借款给需要资金的公司。目前,鼓楼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已将案件移交深圳警方。

据经侦大队人士介绍,P2P是Peer to Peer的简写,是个人对个人的意思。P2P借贷指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小额信用借贷交易,就是想要理财投资的个人,通过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牵线搭桥,使用信用贷款的方式将资金贷给其他有借款需求的人。网络借贷指的是借贷过程中,资金、合同、手续等全部通过网络实现,是一种新的金融模式。

不过专家表示,由于P2P网络借贷平台仍存在一些问题,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犯罪工具。

一是缺乏风险监管机制。P2P网络借贷平台横跨互联网行业和金融行业,身份上的模糊性导致没有明确的管理部门,缺乏有效第三方监管,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该平台非法集资、诈骗、洗钱等。

二是信息不对称。普通投资者很难全面准确了解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资质、借贷项目、资金流向等信息,容易在高息利诱下进行投资,这就为部分平台实施非法集资犯罪提供了机会。

三是经营行为隐蔽难发现。经营该类网贷平台的公司只需租一间房、放一台电脑、买一个软件、发一批信息就可生存发展。由于相关业务发展、资金交付等活动都依托网络开展,没有实际可视的经营活动及人员聚集情况,经营活动隐蔽。

警方提醒广大投资者,“高回报、零风险”极有可能是“请君入瓮”的投资陷阱,投资者应多渠道调查P2P网络借贷平台资质、出借资金用途等信息,了解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安全与合法性。投资人一旦发现平台涉嫌违法犯罪,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这样才能尽可能地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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