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8月22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郑瑞洋 通讯员 林萍姗)昨日,有市民通过微博向福州晚报记者反映,前日21时许,他与妻子在华林路省妇联门口打车要去省立医院,因路程短屡屡遭出租车司机拒载。其间,车牌号为“闽AT74××”的出租车男司机甚至以“七夕节”为由,开口将起步价提至20元。为此,他们只好跑步去医院。 “我和他说是去医院,帮忙下,他还是要加价!”一回想起这件事,这位市民就很气愤。 记者将此情况及出租车车牌号反映给了福州市交通运输投诉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会受理此事。据工作人员介绍,出租车起步价白天为10元,晚上11时以后为11.2元,节假日不会涨价,出租车司机均需按规定计费,不可私自议价。 “如乘客能提供证据(如录音、录像)或是找到一位没有法律关系的乘客一同指证司机的违章行为,一经查实,涉事司机将被处罚1000元至2000元,并停岗三个月。”市交通运输投诉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说。 |
相关阅读:
- [ 08-22]七夕夜夫妻吵架丈夫离家 妻子报假警称丈夫嫖娼
- [ 08-22]西安警方七夕夜突击扫黄 拘4名涉黄人员
- [ 08-22]七夕囧事多:为给小女友过七夕他偷东西 她帮望风
- [ 08-21]那些年被遗忘的七夕民俗(组图)
- [ 08-21]莫忘“七夕”是何夕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