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民生 > 正文

福州一小区电梯被淹坏 物业让业主分摊千余元维修费

2015-08-21 08:58:53 陈蓉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政策解读

电梯隐患大修可快速申请维修金

昨日,记者从福州市房管局了解到,近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核准办理流程的通知》,将单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金额在5万元(含)以下的办理权限下放到各区房管部门就近办理,同时简化维修资金使用申请程序和办理流程。

按照通知规定,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给区房管局(住建局)受理后,可立即组织电梯施工及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申请人将施工证明资料提交给受理单位,受理单位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紧急维修分摊资金明细表、施工合同、工程决算书(含审价报告、监理报告)、工程验收报告在小区醒目位置公示5个工作日。

而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人数未超过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一或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的,受理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发函要求一次性划转资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划转到位。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