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C新手机接连出故障 退机要收取1500元折旧费?
2015-07-15 09:28:0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南网7月15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徐丰) “HTC826手机,三个月内修了四次,换了一部手机,现在又出现故障,退款要扣折旧费。”日前,福州林女士发微博称,从福州宝龙广场一电器商城购买的手机屡屡出现问题,她要退机时,却被要求按每日千分之五收取折旧费,共计1500元。 13日,记者联系到了林女士,据介绍,今年3月5日,她以2499元价格买下这款手机,用了不到十几天,手机就出现问题,一天要充电3次,事后她拿到大利嘉的HTC售后点,进行了手机升级,遂恢复正常,但未拆机。之后又陆续在4月1日、4月7日和5月13日,出现了手机通话不畅通、屏幕触屏不灵敏和屏幕损坏等问题,都在HTC售后部门进行了拆机维修。 第4次损坏后,商场人员给林女士换了一部同款的新手机,然而新手机又出现问题。6月20日,她发现新手机屏幕又损坏失灵了,这次林女士提出了退款。但商城人员告诉她,要么换机,若退机则要按从购机之日起,每日千分之五收取折旧费,共计1500多元,“扣完折旧费,都没剩多少钱了”。 13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该电器商城市场部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林女士手机确实存在以上情况,公司原本打算再给林女士换机,但是被拒绝,可以按照发票全款退机,并没有1500元折旧费之说。 对此,福州市市场监管局12315人员表示,根据手机“三包法”,手机电池、屏幕等部件,连续损坏2次,更换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市民可直接提出退款,而且退款金额应以购买手机当日发票价格为准,商家不能收取“折旧费”、“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
相关阅读:
- [ 11-04]莆田消费者空调用三月故障 换货竟要收折旧费
- [ 11-04]买家网购相机想退货 商家竟要收30%“折旧费”
- [ 04-08]金饰以旧换新多收钱 收完折旧费还收加工费
- [ 03-08]厦门:金饰以旧换新店规多 高额折旧费折损费让人却步
- [ 09-03]北京家具售后投诉近期攀高 三包期内可付折旧费退货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