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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大狗连伤两人 警方:涉事狗主最高罚五百

2015-06-26 16:32:0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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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大狗连伤两人 警方:涉事狗主最高罚五百

  晋江警方用两辆警车,压住拴藏獒的铁链,将其控制

疑问1 狗主人为何到现在还未受处罚?

正祥香槟风范小区内恶犬咬伤儿童事件,已过了一周。狗主人李新民除了赔了一点医药费,连句道歉的话都没有。更令人寒心的是,她未因此受到任何处罚。

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有关人员在接受采访时称,2003年《行政许可法》出台后,2001年的《福州市养犬管理办法》因与上位法抵触,很多规定失去法律效力,难以操作。所以,对因狗主人疏于管理导致恶犬伤人,只能以《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先责令整改,若拒不整改再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对此,被狗抓伤的女童父亲张先生感到不解:“就算治安支队的说法正确,那也应该对狗主人进行处罚呀。第一次李新民的狗咬伤了保姆,警察应该对其责令整改。可是,短短几天后,李新民家的狗,又抓伤我的孩子。这应该属于拒不整改的情况,为何不对她进行处罚呢?”

张先生说,当地派出所民警关于“没有法律规定归公安管”的说辞,令他感到心寒。他认为,这表明警察正回避自己应尽的职责,姑息狗主人的恶行。

昨日,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已通知当地派出所继续调查处理恶犬伤人事件,根据《治安处罚法》,最高可对狗主人罚款500元。之所以派出所民警未对狗主人进行处罚,原因是当时民警接警后到现场,以邻里间的民事纠纷进行处理。民警居中调解,当时双方已达成和解,协商一致,狗主人陪同伤者到医院并支付了医药费。通常,公安受理小的民事纠纷,特别是邻里纠纷,若双方达成和解,一般不再对违法的另一方进行处罚。这种做法,其目的是为了邻里间的关系和谐,避免双方产生积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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