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南站到北站打的费633元 涉事的士疑装"跑得快"
2015-06-24 07:53:34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同题新闻: 火车南站到汽车北站打的花633元 被收“附加费” 福州新闻网6月24日讯 (福州晚报记者 刘珺 通讯员站前综)从火车南站打的到汽车北站,计价器显示车费433元,的哥还要收“特区附加费”200元,这天价车费可把途经福州的乘客王先生吓得够呛,他无奈付了车费后,一下车就向火车站派出所报警,目前运管部门已介入调查。 王先生是陕西人,在宁德打工。6月19日,他乘车从宁德到福州,在火车南站下车。他去买福州到厦门的车票,没有买到,于是想坐车到汽车北站碰碰运气。他走到火车南站广场上,一名男子上前招呼他打的:“10元起步,打表。”王先生也没多想,跟着对方上了一辆的士。途中王先生问的哥车费大概多少钱,的哥称十几元就够了。谁料行车30多分钟到了汽车北站后,计价器显示433元。 “我打工赚钱不容易,打的就花这么多钱。”王先生惊呆了,但的哥还让他支付200元“特区附加费”。“福州是自贸区了,就是特区,特区就有附加费。”的哥振振有词。王先生表示太贵了付不起,的哥恶语相向,还锁上车门不让他下车,他只好支付633元才脱身。 付款后,王先生向的哥索要了小票。下车后,他发现小票上的车牌号很模糊,车费为433元,没有附加费。感觉被骗的王先生向火车站派出所报警。接警后,民警调看火车站周边探头,终于查找到王先生所乘的士,确定该车车牌号为“闽AT8788”,并将这一投诉移交福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 昨日,记者与福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系。据了解,早在去年1月,“闽AT8788”就因涉嫌绕道、拼客被乘客投诉。根据王先生19日的投诉,30多分钟的车程车费433元,“闽AT8788”涉嫌安装了“跑得快”。目前,执法大队正在处理,本报将继续关注处理结果。 |
相关阅读:
- [ 06-17]市民打的付百元找回50元假币 出租车司机不认账
- [ 06-16]菲律宾华侨打的落下行李 机场民警帮忙找回
- [ 06-11]男子双脚受伤拄拐杖 欲打的去医院就诊频遭拒载
- [ 06-11]福州一男子双脚受伤拄着拐杖 打的去医院频遭拒载
- [ 06-09]高二女生网曝打的遇“咸猪手” 被摸敏感部位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