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闹市连撞数车 驾车男子疑“毒驾”猝死
2015-06-17 08:00:0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事发现场,白色粉末散落一地 □声音 比酒驾危害更大毒驾也应入刑 昨日,不少市民表示,酒驾入刑后,类似案件明显减少,比起酒驾,毒驾的危害更大,也应早日入刑。 记者了解到,日前,福州晋安区法院刚审理一起“毒驾”案件。2013年1月4日,男子林某吸毒后,驾驶一辆宝马车从平潭向福州方向行驶,行驶至晋安区福马路大名城对面道路上时逆向行驶。民警拦截该车时,林某强行闯关逃跑,在国货路、群众路接连冲撞19辆私家车、警车和公交车。晋安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吸食毒品后产生幻觉,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在采访中,有民警表示,吸食毒品后,司机会极端亢奋,甚至产生幻觉等症状,导致驾驶人脱离现实场景,判断力低下,甚至完全丧失判断,造成极高的交通肇事、危害公共安全的几率。 几位民警告诉记者,面对毒驾,一方面是“查难”,“酒驾在路面可快速检测,而判断毒驾则需进行尿检或血检,除非司机出现明显异常情况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一方面是“处罚难”,目前刑法未明确“毒驾”的法律责任,“对毒驾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只能依照《禁毒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对司机的吸毒行为给予治安处罚”。 民警们也认为,酒驾入刑后,酒驾数量大幅下降,而对于危害性更高的毒驾行为,也应该尽快入刑。 |
相关阅读:
- [ 06-11]福州:宝马男毒驾生幻觉 连撞19辆车入狱又赔钱
- [ 06-05]小偷“毒驾”路虎狂飙3小时 期间还劫持车主妻子
- [ 05-25]瘾君子毒驾被查自称警方卧底 车内藏仿警用手铐
- [ 04-23]好汉路遇少女遭窃骑车撞小偷脖子被刺|开车晃悠还追尾 一查竟是无证毒驾
- [ 04-18]男子毒驾二环逆行获刑一年半 闯卡后驶向派出所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