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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融侨路25家店面被拆 市规划局认定是违建

2015-06-16 08:55:44陈木易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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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自证非违建却因违建被拆

昨日上午,逗留现场的店老板告诉记者,他们承租这里的店面,长的有十多年,短的也有三四年,是与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机关劳动服务公司签订的合同,直到去年8月份才陆续听到风声,得知这里是违建。

店老板张女士出示了2011年6月8日省地矿局开给鼓楼区工商局的一份证明。证明不仅盖有省地矿局的公章,内容还写到“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机关劳动服务公司是我局下属公司,我局委托其公司对店面对外出租,出租的店面属于我局的产权,非住宅、非违章建筑,符合安全经营生产条件”。

店主吴老板告诉记者,他们办理工商证时,该局也能够提供相应的产权复印件给他们。如今店面却因为违建而被拆除,他们无法理解。他们还告诉记者,省地矿局已经好几年没和他们签订租赁合同了,他们仍按以前的合同付房租。

十多户租客未拿回押金

昨日下午,海都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去年9月经福州市规划局的认定,这些砖混结构的25家店面属于违建,总面积约500平方米。今年4月底,城管部门发出了整改通知单。

吴老板告诉记者,目前还有十多家承租户,总计约4万~5万元的押金被扣在省地矿局那边,“我们希望省地矿局归还押金,并对店面被拆造成的损失给予一定的赔偿。”对上述情况,省地矿局办公室婉拒了记者的采访要求。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丁兆增教授表示,承租户若想取得赔偿,需证明省地矿局在当初租赁时,确实隐瞒了违建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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