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车通过互联网运营 监管起来“力不从心”
2015-06-13 07:16:20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通过专车平台载客属非法营运》追踪 与乘客串通口供、网络交易难留证据…… 专车通过互联网运营 监管起来“力不从心”
一名乘客正在使用专车软件叫车去海峡会展中心
一位市民咨询的哥是否载客 □东快记者张婷婷/文陈腾健/图 日前,福州市交通部门明确表示,私家车或租赁公司的车通过专车平台,未经许可开展营运服务,均属违法行为。但面对“专车”在福州市场火爆的情况,交通部门表示在监管方面有点“力不从心”:专车利用互联网技术,与消费者进行线上交易,执法部门在取证方面难度加大。 难度1 专车司机与乘客串通口供 昨日,东南快报记者通过滴滴打车平台呼叫专车,从旗汛口打车到北大路,等候不到3分钟,就被接单,到达目的地花费10元。 交流中,该司机表示,并未听说租赁车辆进入专车平台属于违法营运,他表示,“我们公司(汽车租赁公司)跟我签了合同,然后提供车辆,最后在专车平台上揽客。” “即使被抓到,我们也有自己的一套方法。”一名陈姓专车司机透露,由于付款需要通过支付宝进行,上面会提供消费者的手机号码和姓名,所以“我们在接单的时候,就会把乘客姓名记住,这样,在执法人员调查时,就可以假装是朋友。” 一位市民表示:“专车也方便,被问时会配合装作是朋友。” “其实,我们很多乘客都是老顾客,有时候都是直接打电话,支付宝付钱。”一名专车司机说,“有几次被执法人员查到就说是朋友,逃过很多次执法。” 对此,此前采访中,一名执法人员曾无奈地说,“消费者会与司机串通口供,否认是非法营运,这样即使当场抓到,也很难定性。” |
相关阅读:
- [ 06-12]福州交通行政执法支队:通过专车平台载客属非法营运
- [ 05-31]专车大受欢迎打压出租车市场 不少的哥投奔专车
- [ 04-21]“专车”涉嫌非法营运 福州已有8辆被查处
- [ 04-18]微博传福州开抓“滴滴专车” 市交通委:违法车都要查
- [ 04-17]"专车"入榕市场加剧出租车"司机荒" 7成来自的哥
- [ 04-15]市民用滴滴叫“专车的士” 司机驾照竟过期五年
- [ 03-26]“滴滴专车”司机因差评被解雇 发短信谩骂顾客
- [ 03-25]福州女子叫快的"专车"接外宾 时长和车费超预估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