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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场粪水直排大樟溪 环保厅督促属地本月内拆除

2015-06-08 09:34:54 陈文浩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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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场粪水直排大樟溪 环保厅督促属地本月内拆除

东南网6月8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文浩/文毛朝青/图)

关注理由 福州高新区南屿镇双龙村,藏着一个猪场;海都记者探访发现,这里养了五六百头猪,粪水最终汇入乌龙江。海都报道引起省环保厅重视,周六见报当天,厅长朱华迅速组织省市两级环保执法人员奔赴现场调查。福建省环保厅今日还专门发文,要求福州市环保局督促南屿镇加强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于6月30日前依法全面关闭拆除禁养区内的生猪养殖场。

对于海都报推出的“守护母亲河——直击猪场污染”系列报道,市民纷纷点赞,认为在“水十条”出台之际,关注猪场污染正当其时,也切中要害。也有市民提出,“水十条”明确,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由农业部门牵头,环保部门参与,怎么没见农业部门有动静?

省环保厅要求6月30日前拆除该猪场

6月6日,本报报道刊出后,省环保厅厅长朱华对此高度重视,当日下午就组织执法人员奔赴现场调查。

省环保厅和福州市环保局的执法人员到场时已是傍晚,天还下着雨。这家养猪场的多根水管,仍然流出恶臭的猪粪猪尿,通过附近的田间沟渠,最终汇入闽江支流大樟溪。执法人员随即对污水进行了取样,“根据执法经验,直排的污水都会超标”。

现场检查中还发现,大量废弃的兽药、疫苗及其包装物等,随意丢弃于田间,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猪场内有两名工人在看管。记者发现猪场内还有山泉流经。工人坦言:“我们是用山泉水冲洗猪舍的。”

省环保厅执法人员表示:“南屿镇所辖区域均为畜禽禁养区,按照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应于2015年上半年全面关闭拆除。”

今日,福建省环保厅还专门就此发文。文件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请福州市环保局提请福州市政府,责成福州高新区管委会督促南屿镇政府,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按照省政府的要求,于6月30日前依法全面关闭拆除禁养区内的生猪养殖场;二是请福州市环保局进一步加大对畜禽养殖场的检查执法力度,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畜禽养殖场环境违法行为。

市民:保护生态安全海都一直走在前列

昨日,本报报道一经刊出,就引起广泛关注,腾讯网、搜狐网、人民网等门户网站纷纷转载。

“‘让福州人民喝猪粪水’这个说法太形象了。”网友“千山闽”说,在闽江、九龙江的支流,许多中小型养殖场将猪粪水直排溪河,他希望海都报多多曝光,当地政府也要积极行动。

此外,海都报95060热线也收到上百位市民的来电。“保护生态安全,海都报一直走在前列。”退休干部张先生是海都报的忠实读者,他注意到:两年多以来,海都报提出福州“打造大陆空气最好省会”,为福州空气质量鼓与呼,也开辟“守护蓝天”专栏,持续曝光“蓝天黑手”;现在海都报又关注到水污染的问题,保障福建拥有优质的饮用水,这非常有必要。

市民林女士也认为,国务院近期出台“水十条”,水环境安全受到广泛的关注。海都报在世界环境日之际推出“守护母亲河”的系列报道,功德无量,让人眼前一亮,充分体现了海都报“阳光、空气、都市报”的办报宗旨。

声音:主管的农业部门怎么没动静?

有市民注意到,国务院发布的“水十条”里,有一节专门提及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其中提出,要“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同时要改造现有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等。

“水十条”还明确,这一项工作由农业部门牵头,环境部门参与。市民疑惑,对于养猪场污染防治,主管的农业部门怎么没动静?

事实上,许多专家已经指出,对于养猪场,不能一赶了事,否则污染就会“上山下乡”。就省会福州市而言,近十几年来,随着城市中心不断扩大,福州的养猪场越搬越远,从二环到三环,再到更远的郊区,目前多是在闽江福州段上游、大樟溪沿线或晋安区北峰山区,污水经江河支流或山涧小溪,最终还是流入闽江。有专家尖锐地指出:“猪场似乎越搬越远,但污染源并未消除。”

业内人士林先生就认为,作为农业部门,同样可以通过现场调查走访,督促当地政府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对于现有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升级改造,实施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等,都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做。他希望,我省农业部门能积极地行动起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保护福建的青山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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