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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群租房装修致楼下漏水 两个部门都说对方管

2015-06-05 08:29:08 石磊磊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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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租房导致楼下漏水,贺先生疑惑:就没有哪个部门可以管这事吗?

东南网6月5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石磊磊 文/图) 昨日,本报报道了福州市民贺先生家楼上,群租房隔多个卫生间,造成贺先生家中漏水的事情。从5月17日家中漏水,到昨日,贺先生的问题仍无处投诉。在物业没有执法权的情况下,贺先生只能寄希望于通过行政手段解决问题。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福建省建筑装修管理暂行办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都能作为行政执法的依据。昨日,记者就贺先生的案例,联系了福州市建委和福州市房管局,说到由谁监管群租房的装修,两个部门都否认是自己的权责,而是对方的职责。福州市的住建部门目前一共有五个,谁来监管群租房没有明确,这让一些市民在维权时遭遇困惑。

两规章冲突 市建委称无权管

福州市房管局认为,群租房违规装修应该由福州市建委监管;与此同时,福州市建委反过来认为,应该由房管局监管。

市房管局的依据是《福建省建筑装修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装修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市建委的依据则是《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四条:“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两部规章的用词出现了冲突。《福建省建筑装修管理暂行办法》是2007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2002年颁布,住建部于2011年1月26日进行了修改。

市建委还在《福建省建筑装修管理暂行办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用黄线标出了8条规定,这些条款都界定了房屋管理机构的权责。市建委相关负责人明确告诉记者,群租房的投诉不归他们监管。

房管局:能监管物业不作为

对于市民来说,遇到楼上的群租房问题,最快速有效的手段是让物业去解决,监管物业的部门就是市房管局,而市房管局也有物业处这个机构。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有关部门接到物业管理单位关于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行为的报告后,应当及时到现场检查核实,依法处理”。

对该规章,市房管局张姓负责人的解读是:“房管局可以监管物业不作为和挪用维修资金。物业公司见到违规装修,必须上报给相关部门,监管装修的是建委。”

市房管局认为,装修就是施工行为,而且涉及安全质量问题:“群租房装修,一是影响到承重墙,二是隔出卫生间、进行下水道施工,会造成漏水,这些是建委监管的。”

到底谁管 尚待明确

在杜绝群租房方面,北京有较成熟的措施。去年,北京颁布了《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住建部门已经明确,群租房投诉归房管部门监管。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是国内一些城市处理群租房的重要执法依据。该规章指出,“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违反该规定可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据福州市房管局负责人透露,2002年,市房管局进行机构改革,权责重新分配,新设房屋登记中心、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和住宅发展中心,三个中心和房管局同属于正处级机构,不是下属单位,而是平级机构。

监管商品房屋租赁的部门是市房屋登记中心。然而,在记者致电市房屋登记中心时,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租赁双方签订合同不来备案,我们是监管不到的,而且出租人也不会告诉我们他隔出七八间。群租房的事情你要去市规划局了解。”

另据市房管局透露,如果是公租房或廉租房小区,出现群租房问题,市民则不用找建委,需要联系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和市住宅发展中心维权。

到底哪个部门监管群租房问题?记者已将贺先生的疑问反映给了省住建厅,该部门表示,会在本周给出一个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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