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司机竟酒后驾驶渣土车 惊出民警一身冷汗
2015-05-27 07:08:49来源:东南快报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5月25日晚十点,民警正在对涉嫌违章的司机进行处罚 □东快记者李欢腾陈腾建通讯员榕警仓交综文/图 前晚9时许,福州市交警支队组织仓山交警大队民警在浦上大道建新南路口开展渣土车交通违法综合查处行动。在行动中,多数途经的渣土车存在“滴洒漏”、未按照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等违法行为,其中一辆车牌号为闽ADD808的渣土车司机竟然酒后驾驶,让现场执勤的民警及随警采访的记者都被惊出一身冷汗。民警对上述违法车辆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福州警方表示,交警部门以整治渣土车通行秩序为重点,将二环路、华林路等7条路段列为重点管控路段,严厉打击渣土车闯禁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遇到民警下车就跑,酒驾司机被及时抓住 “别跑,跑什么!”前晚9点30分左右,在查处行动现场,一位执勤民警的喊声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 原来,这位执勤民警按照正常的检查程序,引导牌照为闽ADD808的渣土车至路边,并要求车主出示相关证件时,司机余某下车后竟然试图逃跑,好在该民警及时将其抓住。 “驾驶证、行驶证都没带,下车时还想跑。”这位执勤民警告诉记者,离近看发现,余某脸上还泛着红,身上散发着一股酒气。 民警随后在现场对其进行了酒精测试。经检测,余某体内酒精含量达37mg/100ml,属酒后驾驶。而其所驾驶的闽ADD808的渣土车属营运货车,因此,该车主将面临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并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事后,余某表示,平时他是不喝酒的,因为当晚跟朋友一块吃饭,才喝了一瓶啤酒。由于其驾驶证和行驶证没有随身携带,余某只能让其家属送到现场。当晚10点左右,民警检查过证件后,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 |
相关阅读:
- [ 04-23]酒驾入刑四年 漳州查处酒后驾驶20271人次
- [ 04-10]男子醉酒后驾驶超标电动车上路 致一死一伤获刑
- [ 03-10]莆田城厢开展酒驾整治行动 两晚查处酒后驾驶8起
- [ 03-06]即日起泉州严查夜间交通违法行为 今年已查处酒后驾驶101起
- [ 03-03]漳州一男子酒后驾驶摩托看微信 路有坑洼栽跟头被起诉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