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发施工扬尘整治令 “累犯”将清出市场
2015-05-22 08:17:42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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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二层以上房屋 设立相同高度防尘围护 房屋拆除也是经常造成扬尘污染的一类施工。此次方案明确,拆除工程实行报备制度,今年5月1日后承接的二层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拆除工程,房屋拆除发包单位应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向市建委报备。 拆除二层以上房屋时,应当按房屋的实际高度进行防尘围护,临近主要道路和生活区的一侧应当设置双层密目网及防尘网。拆除现场配备不少于2台风送式喷雾机,持续交叉喷雾降尘,有条件的项目可向市环保局租借雾炮车降尘。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对爆破部位进行覆盖、遮挡。拆除工程施工完毕后30日内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土地权属单位应当采取覆盖、地面硬化、绿化等措施控制扬尘。 各区建设局明确监管责任人 此次建筑施工扬尘集中整治将从6月1日开始,一直持续至12月底。 福州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施工企业是施工扬尘防治的第一责任人,要制定企业扬尘整治具体措施。监理(建设)单位要加强对施工企业扬尘防治执行情况的检查。各区建设局要建立施工扬尘监管责任人制度,明确各区域负责人及巡查督导人员。市建委质安处及市安全站组成督查组不定期开展施工扬尘专项督查,检查频次每周不少于两次。 未达标的项目将被停工 “一旦发现工地扬尘问题,我们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上限,对施工单位处以2万元的罚款。”福州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逾期仍未达到当地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责令项目停工改正,并约谈企业法人代表;对屡教不改的企业及项目,将在媒体上曝光,同时将企业列入扬尘污染“黑名单曝光台”,直至清出福州市建筑市场。 因扬尘问题被列入“黑名单曝光台”的施工企业,一年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房屋拆除施工单位不得承接房屋和市政工程的拆除业务。市建委举报电话为工作时间:0591-83307271,非工作时间:0591-83354289。 今起,海都报将联合福州市建委开设“工地扬尘曝光台”,曝光被查处的“黑名单”企业。同时,欢迎广大市民通过本报热线95060、官方微博、微信,对施工扬尘污染进行举报和投诉,海都报将第一时间联合福州市建委核实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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