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福建频道首页>福州>城建> 正文

福州发施工扬尘整治令 “累犯”将清出市场

2015-05-22 08:17:42王林成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5月13日,本报曝光双杭新村拆迁工地扬尘(资料图)

东南网5月22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王林成) 5月中旬,福州市建委启动施工扬尘整治,工地一旦扬尘,就将面临2万元处罚,被业内称为“史上最严”。

昨日,福州市建委又公布了《福州市建筑施工扬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决定于今年6月至12月开展建筑施工扬尘集中整治工作。屡次出现扬尘污染的企业将被列入扬尘污染“黑名单曝光台”,一年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今起,海都报将联合福州市建委推出“工地扬尘曝光台”,欢迎市民投诉举报,曝光触碰“高压线”扬尘污染的企业。

房建工程土方裸置 3个月以上要绿化

此次建筑施工扬尘集中整治,范围为福州五城区所有施工工地,包括房建建筑、市政道路、地铁施工、房屋拆除、市政维护等工程。方案规定,所有房建、市政、地铁工程,都要制订扬尘防治专项方案。

房建工程里,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2.0米的封闭围挡。裸置3个月以上的土方,应采取草籽播种、草坪种植等临时绿化措施;裸置3个月以下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压实、洒水等压尘措施。

施工现场进行基坑开挖、砂浆搅拌以及切割、抹灰、钻孔、凿槽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应配备风送式喷雾机持续喷雾降尘。有条件的施工现场,应在围挡、基坑四周,以及钢管脚手架外侧分段配置微灌喷雾系统。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