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推行以税定贷 小微企业最高可获千万元贷款
2015-04-20 07:37:44来源:福州日报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闻网4月20日讯 近日,连江县国税局与连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订了《“银税贷”小微专属贷款战略推广合作协议》:全县范围内依法纳税的小微企业均可按照自身纳税贡献度向农村信用联社申请不同额度的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抵押贷款。 据介绍,“银税贷”即以税定贷,根据税收缴纳的数量来制定贷款额度。该优惠政策对依法纳税的小微企业,可根据其年纳税额发放2到20倍贷款,最高可达1000万元,利率最低为基准利率。 其中,企业在申请信用贷款时,贷款额度可达年纳税金额的2倍,最高可达50万元;申请保证担保贷款时,贷款额度可达年纳税金额的10倍,最高可达500万元;申请抵押担保贷款时,贷款额度可达年纳税金额的20倍,最高可达1000万元。 (福州日报记者 黄洋 通讯员 吴其法) |
相关阅读:
- [ 04-18]思明5000多户小微企业 免交营业税上千万元
- [ 04-17]诏安地税落实小微税收 为小微企业减免优惠逾350万元
- [ 04-17]优化信贷服务 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
- [ 04-17]福建打造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助力小微企业成长
- [ 04-14]莆田出台优惠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