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临近山林火警频发 消防呼吁大家文明祭祀
2015-04-02 08:15:3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清东张镇一墓地山林发生火灾,数十座坟墓惨遭“火烤” 文明祭扫须戒“七宗罪” 1.乱吸烟:祭扫时,请勿吸烟,尤其不要乱扔烟头,以免遗留烟头火种。 2.留火源:待纸钱烧完,一定要将燃灰清理干净,切记等余火燃尽方可离去。 3.乱停车:自行驾车前往的,莫将车辆放在消防车道上;停车时观察周边,不要紧靠可燃物,谨防可燃物起火引燃车辆。 4.涉地险:严禁在小区内的草坪上、高压线上、汽车旁及工地、工棚附近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燃气管道旁进行明火祭祀活动,防止因燃气泄漏或引燃沼气而发生爆燃。如需烧纸,应尽量清理干净燃烧点周围的枯枝落叶等可燃物,在事先圈定好的阻燃围栏、挖好的深坑或自带的桶、盆中进行。 5.子不教:祭扫时注意看管好儿童,教育儿童不要随意玩火,不要自行燃放烟花爆竹。 6.不服管:文明扫墓,服从墓区各项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7.方寸乱:一旦突遇火灾,要保持镇静,及时拨打119或110。逃生时,不要盲目跟从人流乱冲乱撞,要判明火势、火苗燃烧方向,逆风逃生。 |
相关阅读:
- [ 04-02]清明期间福州部分陵园周边道路交通管制 开车祭扫需注意
- [ 04-02]清明期间 福州市民到各大陵园可乘坐这些公交车 部分道路将实行交通管制
- [ 04-02]清明节当天菊花价格或翻番 有部分市民已前往扫墓
- [ 04-02]清明期间市民举报私家车违法行为最高奖800元
- [ 04-02]福州火车站清明节客流量集中度超春运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