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福建频道首页>福州>社会> 正文

报废钢瓶当正常钢瓶使用 仓山昨取缔一"黑气"窝点

2015-04-01 07:25:15许才芳来源:东南快报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快讯(记者许才芳)报废的液化气钢瓶被当做正常钢瓶使用,这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昨日,福州仓山区政府液管办组织16人组成执法组,取缔了盖山镇吴山村的一处“黑气”窝点并查扣43瓶“黑气”,其中就有超期钢瓶。

前日,仓山区政府液管办接到群众举报电话称,盖山镇吴山村内一处民房可能是黑气窝点。

联合执法组到现场执法发现,屋内的钢瓶不少已锈迹斑斑。通过辨别外观,执法人员判断这几瓶钢瓶是旧式的“螺丝瓶”,早已被淘汰。

执法人员提示,“黑气”窝点的钢瓶隐患大,市民安全得不到保障,特别是“超期服役”的液化气钢瓶瓶壁会变薄,所能承受的压力将减小,易发生液化气泄漏,在遇到高温、明火、撞击等情况,容易引发爆炸,无异于在家中安装了一颗“定时炸弹”。

经过现场清点,该处“黑气”窝点共有43瓶“黑气”。而“超期服役”的钢瓶有6瓶,均已超过报废年限三四年。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