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永泰男子伪造签名与盖章 占地11年邻居浑然不知

2015-03-26 09:47:35 王威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福州新闻网3月26日讯 永泰县霞拔乡村民黄某11年前为拆旧翻新房屋,向该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变更审批建设用地,该地涉及部分原属于邻居陈某夫妇的土地,当时黄某出示了陈某夫妇签署的赠与协议。去年,陈某夫妇向有关部门反映未签署上述协议,黄某涉嫌伪造他们的签名与盖章。日前,永泰县检察院向该县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核实陈某所述情况后再依法处理获得采纳。

2004年4月2日,黄某以拆旧翻新房屋为名,向永泰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变更审批其位于该县霞拔乡锦安村的建设用地,此次变更审批涉及部分原属于陈某夫妇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当年,黄某向永泰县国土资源局提供赠与人署名为陈某夫妇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有房屋)赠与协议后获得审批。

去年,黄某向永泰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发放新的土地使用权证。不久之后,陈某因土地使用权证丢失而向永泰县国土资源局申请补发,却被告知上述原属于其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已于2004年被审批为黄某所有。

本属于自己的土地使用权离奇地属于黄某,陈某立即反映他并未向黄某提供上述赠与协议,协议上的签名、盖章应属于伪造。

永泰县检察院介入该案后,依据相关规定,向永泰县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据《福建省土地登记条例》的规定,核实陈某所述情况后再依法处理。

日前,永泰县国土资源局采纳永泰县检察院的建议,进行相关调查核实工作,将根据核实情况依法处理此事。

(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陈烽)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