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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街十二府银典物业合同到期 服务差却拒绝撤离

2015-03-24 15:12:37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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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资质将遭房管局处罚

昨日中午,记者表明身份之后,银典物业公司一位姓张的相关负责人拒绝接受采访。

福建远见律师事务所江椿平律师认为,当物业服务合同到期之后,如果大部分业主没有形成统一意见,双方之间形成不定期服务合同,业主接受了物业公司的服务,仍然要交纳服务费。“建议该小区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公司。”

对湖街道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程厝社区在2014年12月24日至2015年1月8日期间,曾召开业主大会投票。“仅有4票同意续聘,大部分业主都不同意。”该工作人员表示,银典相关负责人不承认这个投票结果,拒绝撤离,逼走社区委托的物业公司。此外,该负责人还表示,该物业公司并没有在福州注册,所以它没有资质,仓山区房管局将会对其进行处罚。

仓山区房管局物业科工作人员表示,“我们正在联合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帮助该小区联系平常不到小区居住的业主,争取早日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

(东南快报记者 陈菲/文 图由受访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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