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福建频道首页>福州>健康美食> 正文

网传台灯辐射值超标千倍 专家:正常距离使用即可

2015-03-19 10:07:40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网传台灯辐射值超标千倍 专家:正常距离使用即可

  测试仪器紧贴灯管时,辐射高达47,而安全数值仅6.14

东南网3月19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邱也栩/文 关铭荣/图)

关注理由

日常生活里,不少人谈“辐射”而色变。最近,一篇网帖在微信朋友圈、微博热传,网帖称,家用电器中,小小的台灯竟是“辐射之王”,辐射值超出国家标准1000倍。台灯真的有辐射吗?如果辐射那么大,还能继续使用吗?

昨日,海都记者在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局专业人员的帮助下,实测了3盏台灯的辐射值。结果显示,台灯的确有辐射,但远没有网帖中所说的那么夸张,而辐射的来源,则是一个名为“镇流器”的部件。

记者发现,当测试仪紧贴着台灯灯管时,辐射值超标,超出安全值六七倍,但在30厘米之外,辐射值就衰减到安全范围内。

市场主流台灯都有装镇流器

网帖中提到,根据国家规定,家电的辐射值不能超过0.4瓦/平方米,而台灯的辐射值居然达到436瓦/平方米,超标1000倍。

谈及原因,网帖引用一工程师的分析,称市面上的主流台灯中都有镇流器,其瞬间辐射值非常高,是台灯辐射的来源。该工程师称,台灯的辐射值虽然高,但随着距离变远,衰减也很快,

15厘米外就能达到安全值。

不过,网帖的最后一句“现在,你明白为什么那么多儿童患上白血病了吧”却还是让不少人担忧不已。

昨日,记者走访各大超市,发现目前福州市场上销售的台灯,绝大多数都用LED灯管、节能灯管,都有镇流器,只有极少数白炽灯泡台灯没装镇流器。

网传台灯辐射值超标千倍 专家:正常距离使用即可

  测试仪器距离灯管30厘米时,辐射降至3.81

台灯辐射值 远高于电脑屏幕

台灯真的如网帖中说的,是家用电器的“辐射之王”吗?昨日,记者随机选取了3盏台灯,送往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局,借助专业的电磁辐射测量仪进行辐射测试。记者选取的这3盏台灯,使用的都是市场上主流的节能灯管,均装有镇流器。为方便测试,记者将台灯分别标记为A、B、C。

技术人员说,测试辐射值,可以通过测试电场强度的方式,来直接反映辐射值的大小,按规定,安全区电场强度须小于6.14V/m。

实验分为两个步骤,先用测量仪紧贴着3个灯管,测出A、B、C3盏台灯的平均电场强度为42.3V/m、43.44V/m、49.39V/m,相差不大,但都超过安全值的六七倍。

接着,技术人员将测量仪移动至距离灯管30厘米的位置,模拟人平时使用台灯的场景,此时,A、B、C3盏台灯的平均电场强度,分别大幅衰减至3.5V/m、5.81V/m、2.01V/m,均在安全范围内。

为了对比,记者又测试了电脑显示屏的数值,当测试仪紧贴屏幕时,电场强度为0.61V/m;距离50厘米时,电场强度则为0.35V/m。

网传台灯辐射值超标千倍 专家:正常距离使用即可

  测试仪器距离电脑屏幕50厘米,辐射为0.35,远比台灯低,可以忽略不计

正常距离使用 就不会有危害

福建省电机工程学会相关人士解释说,台灯的确存在辐射,特别是现在大家都用的是节能灯管、LED灯管,都装有镇流器。而像之前用的白炽灯泡,或者充电后再使用的台灯,就基本没有电磁辐射。

此外,组成台灯的构件中,灯管、电路板、电源线等都有电磁辐射。不仅如此,家中所有通电的设备也都有辐射。不同电器产生的电场强度会不同,并且随着距离的增大,电场强度也会迅速减小。但基本上,家用电器周围的电场强度远远小于安全准则的限制。

而对于上述热传于网络的电磁辐射实验,对方表示,文中的技术人员很可能是在台灯打开的瞬间进行检测的,镇流器在启动的瞬间,辐射肯定会大,但在极短的时间内,辐射值就会急剧削减。

“在那个瞬间,超标1000倍并非不可能。”上述人士表示,但把它与儿童患白血病联系起来是无稽之谈,家长们没有必要恐慌担心,“日常居住环境下的电磁暴露强度是非常小的,且大多数电器也不会在非常靠近身体的地方长时间工作。只要在正常距离内使用,产生不了什么危害。”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