燎原路在建工地扬尘已数月 路边小车被尘土覆盖
2015-03-16 15:02:32来源:福州晚报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闻网3月16日讯 昨日,记者路过仓山区燎原路某楼盘在建工地时,发现工地上没有设置任何围挡,扬尘严重。 正在路边擦车的李女士告诉记者,因为小区停车位有限,她有时就将车停在燎原路旁的夜间停车位上。“第二天来取车,整辆车都被尘土覆盖,若遇到下雨天,更会变成‘大花脸’。”李女士说,该工地扬尘问题已有数月之久。 记者看到,该工地是一处在建的楼盘。扬尘是工人切割地砖产生的。随后,记者找到该楼盘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林先生。他表示,他们会加强防护,尽量避免尘土飞扬。 (福州晚报记者 陈若凡) |
相关阅读:
- [ 03-07]厦添置“神器”防治扬尘 工地面积每5000平配一台
- [ 03-06]连潘棚户区拆迁工地扬尘 施工队未签合同就开拆
- [ 02-28]工地扬尘排污费3月1日起征收 个人建房装修免征
- [ 02-28]北京将征建设工程工地扬尘排污费 最高每公斤6元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