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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福州市民处理高速违章、行政复议 不必到高速大队

2015-03-08 09:16:48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唐丽萍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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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8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阙文龙 毛朝青) 今后福州市民处理在高速公路上的违章,或对高速公路上交通违法需要行政复议时,可不必跑到福州各高速路口的高速交警大队了。昨日,记者探访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时获悉,该中心新设了高速交警支队服务窗口,可当场办结非现场交通违法受理(电子监控)、交通违法行政复议收件、交通事故认定行政复核收件,以及外省籍车辆在福建省内的高速违法、闽A车辆在全国范围内的高速违法。

非现场交通违法 受理当场办结

昨日下午3时许,记者来到福州五一广场高桥路69号,看到市民服务中心仍正常对市民开放,不少市民趁周末休息时间到该中心办事。

在中心二楼,记者看到这里新设了高速交警支队服务窗口,共有三个服务窗口。“在这里可受理哪些业务?”记者询问道。一名工作人员说,之前,市民要处理高速公路上的违章等手续,必须到福州高速交警支队在各高速公路口的高速交警大队办理,路途比较远,要驱车几十公里。现支队在市民服务中心开设服务窗口,办理业务包括:非现场交通违法受理(电子监控);交通违法行政复议收件;交通事故认定行政复核收件。

前述工作人员表示,“在市民服务中心高速交警支队服务窗口,办理非现场交通违法受理即办即结,之前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的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法定1个工作日,一般程序行政处罚要2个工作日,现在对市民承诺均可当场办结。”

市民前来办理高速公路上的手续,办事流程咋样?这位工作人员介绍,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受理流程:接受违法行为基本情况询问—接受违法基本事实及依法享受权利的告知—无异议,制作处罚决定书。(不服本决定的,60日内向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福州支队申请行政复议或3个月内向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而交通违法行为行政复议、交通事故认定复核受理流程:审核收件—报送上级部门复核。

可受理闽A车 在国内高速违法

市民在高速交警支队窗口办事时要注意哪些事项?该工作人员说,窗口受理高速非现场处理还包括外省籍车辆在福建省内的高速违法,以及闽A车辆在全国范围内的高速违法。对违法事实存在异议的,到违法发生地采集机关的交警大队处理。

处理违法时须提供行驶证原件和驾驶证(本人持原件),不能委托代办。私家车辆2014年12月1日之后的违法驾驶员本人来接受扣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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