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福建频道首页>福州>政经> 正文

榕城区交警从派出所剥离 打破“三警合一”制度

2015-03-06 07:48:07程明来源:福州晚报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福州新闻网3月6日讯 记者昨日获悉,按照省公安厅部署,近期市公安局将把各城区交通管理事务从派出所剥离出来,成立交通管理专职队伍,实行专业化管理,路面“交通管理权和执法权”将全面回归交警部门。目前,城区警务改革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筹备中。

据悉,此举将可使交警更好地担负起路面交通秩序维护、事故调查处理、交通安全设施管理维护以及车辆和驾驶人管理等职责任务,同时把城区、集镇派出所从管理交通的专业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做好打防管控、社区警务及其他基层基础工作。

市公安局2003年10月开始推行交巡警体制改革,形成既管交通又管治安的“交巡警”。当时市公安局以鼓楼分局为试点,将巡警、交警大队的警力与派出所警力整合,划归各派出所指挥,使派出所警力大增,每个所达到60人左右,派出所成为辖区治安防控和交通管理的责任主体,每个派出所设“两队一组”,即巡逻中队、社区警务中队和内勤组。在鼓楼分局进行试点后,市区其他分局交巡警体制改革也于当年11月铺开,福州所辖的几个县(市)的改革于2004年春季推行。

据了解,此前采取的“三警合一”警务制度,交巡警中队设置在派出所,虽然是一警多能,但往往导致派出所交通管理方面工作的疏漏,显得不够专业。为改变这一局面,让更专业的人来做更专业的事,因此进行优化警务改革,成立交通专职队伍,安排专业警力,对路面交通进行日常化、常态化管理。

(福州晚报记者 程明)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