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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车卖掉两年 原车主还"吃"3罚单疑车牌被套用

2015-03-05 07:41:34陈钦祥来源:东南快报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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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快讯(记者陈钦祥)“两年前就卖掉的报废车辆,如今却莫名接连收到3张莆田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出的违规处罚单。”昨日,拿着车辆违章通知单,福清市渔溪镇上张村的蔡先生一脸惆怅,他怀疑是有人套用了他原来报废车辆的车牌。

昨日,蔡先生告诉东南快报记者,6年前,他在莆田做生意买了一辆吉利二手小轿车,当时自己开了一年后,因为车况不好就再也没有使用了。随后,车上的车牌也不知何时突然“不翼而飞”了。

“因为是一辆旧车,车牌丢失后自己也没有太在意。”蔡先生说,大约2年前,他去外地上班,家人就把这辆旧车当成废品给卖掉了。

但令蔡先生想不到的是,今年2月初,他突然收到了莆田公安局交警支队寄来的通知书,说他那辆车有3次违章,让蔡先生去交罚款。

直到这时,蔡先生才想到当时自己丢失的车牌。“车牌可能是被偷了,后来有人套用了我的车牌。”蔡先生说,如果找不到真正违章的人,这车辆违章的钱,还得由他来掏,他虽觉得冤枉但也很无奈”。

释疑:警方称车辆报废需履行注销手续

对此,福清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的郑警官表示,由于蔡先生目前不能出示相应的车辆注销及报废手续,最好的处理方法是,要先到做出违法处理的单位(即莆田公安局交警支队)进行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然后向警方说明车牌被盗的事实,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同时,民警也提醒广大车主,根据相关规定,报废汽车不允许私自买卖,需履行注销手续,即必须交售给指定的汽车拆解企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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