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福州江南名城车位要收费 业主:物业处没事先征得同意

2015-03-01 07:37:43 陈菲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江南名城小区业主刷卡开车进小区

东快记者 陈菲 文/图

春节假期刚过完,前天从外地自驾旅游回榕的陈女士一家,竟被拦在福州仓山区江南名城小区门外。原来,小区大门新设了保安亭和道闸,值班的保安说,业主在小区内停车需办卡,60元包月。陈女士纳闷了:“之前业主都是自由进出,怎么过了个节,没打声招呼,就要收费了呢?”

昨日下午东南快报记者来到该小区,许多业主都对物业处的做法表示不满。

而在该小区的业主QQ群中,业主也讨论得热火朝天。11号楼的一位业主表示,小区的公共用地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物业处把公共区域的停车位拿来赚钱,是否需要先征得小区业主同意呢?

对此疑问,物业管理处的相关负责人称:“之前已经张贴公告了,没有业主反对,就算全部通过了。”对于物业处的说法,大部分业主称无法接受,有业主愤慨:“张贴公告就能代表

所有业主事先知道此事吗?没人来物业处反对,就代表全部同意吗?”

而东南快报记者在小区保安亭的外墙上看到,物业管理处曾在1月27日贴出公告,只提到将整顿中心广场,改造保安亭,要求车主在规划车位上有序停车,并未提到收费。

该负责人表示:“现在,小区业主有优先办卡停车的权利,每月60元,符合物价部门的规定,进出刷卡,完全杜绝外来车辆。”

对此,福建远见律师事务所江椿平律师表示,之前物业处没有管理好小区的停车秩序,造成小区业主利益受损,属于物业管理失责。现在开始管理停车秩序,并增加了小区有车业主的费用支出,这属于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变更,物业管理处应该事先主动逐门逐户征询业主意见,至少要有50%以上的业主同意才能实施新的管理办法。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