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福建频道首页>福州>社会> 正文

宝马车小区内撞人 福州海润滨江1岁男童殒命

2015-02-15 08:04:47周德庆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宝马车转弯时,撞倒一岁男童(画圈处为事发路口)

据小区居民介绍,小男童才1周岁7个月,住在小区内。记者了解到,肇事车的驾驶员为女性,年龄在40岁左右。该驾驶员的一名亲朋称,小车在转弯时,因路旁停了一辆车身较高的路虎车,加上小男童的个子较小,“驾驶员的视线被阻挡了,看不到路面情况,才会发生这样的意外”。

记者注意到,事发周围道路的两旁,停满了小车,且最靠近事发现场的为一辆路虎车。小区业委会的一名委员称,小区道路两旁停满小车,不仅阻挡了驾驶员的视线,也带来消防隐患。“车停在两边,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根本就开不进来。”不少业主称,将督促小区物业对道路两旁的停车现象进行整改。

律师:肇事驾驶员将面临刑责

昨晚8时许,记者从派出120急救车的福州市第一医院了解到,经抢救无效,小男童于昨晚6时许死亡。

在小区内撞死人可能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呢?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佘雷认为,关键看小区道路是否属于公共道路,是允许社会车辆借道通行的市政交通道路,还是全封闭仅供业主使用的道路,如果是前者,则涉嫌交通肇事罪,将被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是后者,则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目前,肇事的宝马车驾驶员已被福州警方控制,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