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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抢购年货“陷阱”多 省工商消委会来支招

2015-02-14 08:11:36徐丰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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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2月1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徐丰) 羊年春节将至,各大电商平台又办起了“年货节”,于是,网络上到处充斥着“清仓1折起”、“红包抢不停”等广告。然而,每年“双11”、“双12”等网络购物狂欢“血拼”后,省消委会都会接到不少的消费纠纷投诉,近日省消委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网购提醒。

陷阱1 隐藏的霸王条款

近日,在福州打工的小陈,在某团购网上购买了一部手机。收到货后,小陈发现手机运行特别卡,还自动偷跑流量下载安装许多莫名软件。小陈便和卖家商量退货。但商家说:下单时,商家已经通过“温馨提示”告知其交易合同:售出产品只换不退。小陈只有点击“我同意以上交易协议”之后,该订单才会成功生成,因此不同意退货。很多网友都有过类似的遭遇。

【支招】省消委会表示,诸如“售出后概不退换”、“只换不退”、“单方任意解除合同”等霸王条款,对消费者而言有失公平,合同就会自动失效。遭遇类似纠纷,消费者可以直接向12315投诉,确认合同条款无效。

陷阱2 商品以次充好

杨女士趁打折从网上购买了20箱美白面膜,准备屯点年货回家分亲朋好友使用。收到货后,杨女士拆开了其中3箱进行使用,使用后发现作用不大。于是她联系厂家进行咨询,厂家人员要求她提供相应的防伪标识码进行查询,杨女士这时才发现只有两箱有防伪标识码,其他都没有。购买的大部分面膜包装虽然与正品类似,但有出入。

杨女士提出退货,商家不同意。杨女士准备向平台投诉,但是搜集证据时却犯了难。

【支招】省工商局网监中心提醒消费者,有三类证据必须保留:买卖发票、快递单以及网上聊天记录。执法人员说,和卖家交流时,消费者一定要仔细询问细节问题,特别要把网站宣传、介绍产品的广告词复制到聊天内容,以此来固定证据。同时,消费者也可以通过下载“存证云”之类的免费第三方电子数据司法存证软件,进行电子证据的科学存证。

陷阱3 订购商品被撤单

近日,林先生订购了一款超值年货糖果礼包。商家在商品页面承诺7天内发货。但是到期后,林先生查询订单情况,发现订单处于撤销状态。林先生询问商家,商家称购买该款年货大礼包需要提前通过在线聊天软件与商家进行联系确认,同时还需要林先生额外购买其他商品才能发货。林先生进行投诉,最后商家才妥协,及时为林先生发货。

【支招】省工商局网监中心表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商家不得强制设定最低成交量或最低成交额、最低价或最高价、搭售或捆绑销售等条件,不得虚标促销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如果在网络集中促销前提高商品或服务价格,应在公示中向消费者说明。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遭遇商家一些不合理成交条件的,可以予以拒绝或直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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