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人行道铺双层地砖"追踪 施工方被责令整改
2015-02-13 08:10:31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金洲南路公交站旁人行道上新铺的地砖下面,明显还有旧砖 东南网2月13日讯(海峡都市报) 关注理由最近,福州仓山金洲南路的人行道正在改造,但有市民发现,在金洲南路口公交车站后的人行道施工中,施工方并没有将旧地砖拆除,而是铺上一层沙土后,直接铺新地砖,市民质疑施工方违规操作,遂向12345投诉,要求部门解释。而早在1月29日,福州市国资委曾回复,施工单位已整改完毕,但记者前日探访发现依然是“砖上铺砖”(详见:福州金洲南路人行道改造 又现“砖上铺砖”)。 昨日,此事经海都报报道后,福州市建委很重视,组织业主单位福州市政建设开发公司以及福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福州市规划设计院等部门到场调查。经查,施工方确实存在违规操作,现已责令其整改。 旧地砖上铺新砖,到底行不行?此前部门回复已整改到位,为何还依然如故?两次铺设的地砖,同属透水砖,为何不能重复利用?针对上述三大疑问,海都记者做了调查。 “砖上铺砖”被曝光后,多部门介入调查 昨日,福州市建委组织福州市政建设开发公司、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市规划设计院等部门人员,来到现场调查。 调查人员发现,目前,“砖上铺砖”地段主要集中在金洲南路公交车站背后的路段,长约80米。而施工方洛阳市政建设集团(以下简称洛阳市政集团)在施工中确实存在违规操作,因目前该项目还未完工,现已责令施工方洛阳市政集团限期拆除、整改。 对此,施工方洛阳市政集团赶到现场的一莫姓负责人说,此次金洲南路改造中,大部分人行道旧面是水泥混凝土,而有旧地砖的路面长约280米。此前网友投诉时,该项目尚在施工中,当时业主福州市政建设开发公司已责令施工方整改。近期因工人返乡过年和春节期间居民出行需要,施工方就留下80米左右没有整改到位,准备春节后继续整改。 市民三大质疑 旧砖上铺新砖到底行不行 从桔园二路、上渡路,到此次的金洲南路,这已是海都报第三次报道人行道改造中存在“砖上铺砖”的现象,其中桔园二路、金洲南路被判定施工方违规,而上渡路则被认定属可行。为何同一现象,会出现两种不同的界定? 昨日,记者采访了参与设计金洲南路的福州市规划设计院有关人士。该人士坦言,在人行道改造中,旧地砖到底要不要拆除,目前业界没有统一标准,而比较普遍的一个做法是,以旧地砖的承载力和透水性来决定拆不拆。 该人士说,若是承载力符合要求、透水性好,只要标高符合设计要求,就可以保留旧地砖作为新地砖的基层。这样的好处是,不仅符合要求,也节约成本,可以省去拆除、搬运,以及填补和旧地砖同等厚度的沙土费用。若旧砖出现破损、坍塌等情况,就要拆除。 而此次金洲南路的人行道改造项目中,总共4.7公里的改造路上,绝大多数旧人行道是水泥混凝土,仅有280米左右铺有旧地砖。而在这280米中,有部分路段的地砖在承载力和透水性上符合要求,可以保留,有部分路段必须拆除。 回复已整改到位 为何依然如故 昨日上午,针对“福州市便民呼叫中心12345”的回复,记者联系了福州市国资委。有关工作人员回复,他们是根据福州市政建设开发公司的回复进行答复的。 那么,在没有整改到位的情况下,福州市政建设开发公司为何会做出上述回复呢? 对此,福州市政建设开发公司回应,当时该项目还在施工中,接到投诉后,他们就要求施工方对不符合规定的地砖进行拆除、整改,而近期,因工人返乡过年和春节期间居民出行需要,施工方就暂停整改并回复已经整改到位,准备春节后继续整改。目前,该项目尚没有完工、移交。 既然同属透水砖 为何不能重复利用 昨日,有市民质疑,既然两次铺的都是透水砖,长宽高等规格均一样,为何不重复利用?是否有浪费嫌疑? 对此,福州市规划设计院人员回复说,首先,考虑到该路段紧挨奥体中心,为达到基调和谐统一,该路段人行道需要更换为红色透水砖;而该路段原有人行道地砖是灰色透水砖,所以没有重复使用。 其次,即便地砖完好,若要重复利用,必须掀起、堆放、重新铺设,这些过程中易出现破损;同时,目前工人人工成本很高,重复利用的成本,有可能高于用新砖。 |
相关阅读:
- [ 01-24]福州金山鑫苑B区地基下陷 造成地砖破裂水管移位
- [ 01-24]福州华林路地砖下陷近1米 运钞车左前轮陷进深坑
- [ 12-27]已有大理石地砖为何要再铺? 福州市政责令返工
- [ 11-21]福州:嫌公园地砖太粗糙 广场舞大妈撒滑石粉练舞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