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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海高速福清段一个测速点 一天拍212起超速

2015-01-31 10:36:16施建华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黎晶瑛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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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K55605在高速路第三车道,时速达121公里,司机还在打手机

沈海高速福清境内的分车道限速标志牌

东南网1月3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施建华 实习生 黎夏昕) 今年春运,海都报联合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高速公路公司,开展重点整治分车道超速和违法占道专项行动。昨日,福州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独家向本报披露了辖区的分车道超速抓拍数据,其中沈海高速一个测速点1月29日就抓拍了212起小车分车道超速,被警方予以扣6分不等的重罚。

昨日上午,海都记者随同福州高速一大队的民警来到位于福清镜洋境内的沈海高速A道2114公里处,这个位置的高架桥上,挂着醒目的分道限速标志牌。可以看到,第一车道和第二车道是小客车道,分别限速120~110公里和120~90公里,第三、第四车道是客货车道,限速分别是100~80公里和100~60公里。

如果小客车开到三、四车道上,就必须要遵守这个车道的限速标准,时速不能超过100公里。民警说:“很多驾驶员看到上面写着客货车道,误以为这个标准只是针对客货车的,或者抱着侥幸心理在上面以超过100公里的时速行驶,这是错误的观点。”

民警昨日说,大队在春运期间将加强探头的抓拍。

从抓拍的数据来看,29日一整天,沈海高速B道2104公里(福清境内)这个抓拍点一共抓拍了小型客车在三、四车道上,共212起超速违法行为。其中,第三车道的超速违法是180起,超速10%未达20%的有32辆,被依法予以警告并记3分的处罚;超速20%未达50%的有6辆,被依法予以记6分、罚款100元的处罚。而在第四车道共有32起超速违法行为,超速10%未达20%的有7辆,被依法予以警告并记3分的处罚。

从一大队昨日公布的一起该监控路段的小车分车道超速案例的监控截图中可以看到,一辆车牌号为闽K55605的奔驰车,以121公里的时速行驶在第三车道上,而且驾驶员还拿着手机打电话,“这就是典型的分车道超速行为,而且车主打手机的不文明驾驶行为都会被探头拍下,所以在整个春节期间,请广大车友务必牢记分车道的限速规定,安全返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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