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房地产开发公司停发退休金 女工讨薪11个月
2015-01-29 15:30:07来源:福州晚报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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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1月29日讯 从去年8月份开始福州晚报多次报道了鼓楼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前员工被扣退休金和部分工资的新闻,经历了11个月的讨薪路程,退休工黄小燕一家,终于在近日拿到了鼓楼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退休金14370元和700元工资加上利息由原单位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 去年8月份,黄小燕的丈夫郑伙添第一次求助本报,他告诉记者,爱人因被公司扣发退休金等因素患上焦虑症在家中静养。黄小燕原是鼓楼区房地产开发公司职工,2013年6月办理了退休手续,后被原单位返聘,2013年年底她辞去该工作,没想到鼓楼区房地产开发公司从2014年2月开始停发她的退休金。 黄女士多次跟公司交涉无果后,于去年5月向鼓楼区信访局反映这一情况。虽然原单位以黄女士未交接工作和其亲戚租住过渡房没有按时缴纳租金为由,但是2014年6月鼓楼区人民政府还是开出黄女士亲戚欠租与黄女士无连带责任关系的复查意见,督促原单位发放扣发的退休金。 去年8月,福州晚报记者来到鼓楼区房地产开发公司了解情况,并就此问题咨询福建中天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本报连续报道,黄小燕一家的维权经历引起许多市民的关注。 不过几个月过去了,鼓楼区房地产开发公司还是没有发放黄小燕的退休金和部分工资。这家人于去年11月25日将鼓楼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告上了法庭。“我们出不起几千元昂贵的律师费,决定自己写起诉书,自己上法院递交材料。”郑伙添说,“相信人民法院会给我们一个公道。” 今年1月16日开庭,法院建议黄女士和被告庭外和解。但郑先生告诉记者,他们不打算和解,“这已经不是几个月退休金的问题,我们要的是一个说法”。 经过11个月的维权讨薪,近日,鼓楼区人民法院通知黄小燕一家来领民事判决书。昨日,黄小燕的丈夫郑伙添在电话里激动地告诉记者,判决书下来了。判决书上写着:“被告福州市鼓楼区房地产开发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黄小燕支付2014年4月养老金2874元……合计15070元,并支付利息……” 郑先生十分感谢福州晚报对一名退休女工讨薪的持续关注和报道,“希望我们的胜诉能鼓舞更多岁末讨薪的普通工人,不要轻言放弃,必要时要付诸法律”。 (福州晚报记者 管澍 邱泉盛 文/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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